足协关于对北京国安队周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3年04月19日11:49  新浪体育 微博

  新浪体育讯 关于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周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3年4月14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5轮第33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的报告、裁判工作评议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当比赛进行到第83分钟时,上海申鑫足球俱乐部队19号运动员在角旗区倒地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4号运动员周挺仍然采用过分的力量和野蛮的方式踢位于倒地的对方球员腹部的球,其行为已经超出“对球”的目的,对对方队员造成危险,属于暴力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周挺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比赛四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王小平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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