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U16女篮选拔集训的通知

2013年03月14日17:02  新浪体育 微博

  新浪体育讯 篮球字[2013]99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

  为加强篮球后备人才的培养,备战于2013年11月18日举行的第三届亚洲U16女篮锦标赛,经研究,定于2013年3月25日至11月25日期间组织国家U16女篮选拔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人员名单

  教练组:熊鹰(湖北)、王玲(重庆)、陈谦(队医,四川)。

  运动员:哈文茜(辽宁),郭子瑄、(河北),张曼曼、许晨妍(江苏),王海媚(浙江),赵铖雯(杭州陈经纶),徐琳、罗雨(山东),张玲阁(河南),林燕冰、谢荣玲(福建),张毅(湖南),迪拉娜、王禛(广东),张梓童、肖遥(广州),牛嘉、张天玉、李金玉,刘彧含(八一),周晓雯(沈部)。

  二、报到

  (一)第一批

  凡不参加全运会青年组预赛(附加赛)的运动员,于2013年3月25日18:00之前报到。

  报到地点: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运动员公寓8号楼。

  电话:0335-8580810,传真:0335-8580841(秦皇岛基地)

  010-51696020,传真:010-51696021(篮球中心)

  (二)第二批

  凡参加全运会青年组预赛(附加赛)的运动员,于比赛结束之后,即4月12日18:00之前报到。 报到地点:同上。

  三、经费

  运动员的往返旅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教练组成员的往返旅费由我中心负担,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其他

  (一)参加集训人员自带训练装备、必需的个人生活用品及第二代身份证。

  (二)凡有全运会青年组决赛任务的运动员将于7月15日回归各自队伍备战全运会。

  (三)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第四项(七)特殊规定,无故不参加本次集训的运动员,将取消其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资格。

  篮球中心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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