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12月20日,司线误判!男排联赛第11轮川鲁争议终于有了一个官方结果,球在界内!这是中国排协今天在官网上发布的《关于对四川男排俱乐部及有关运动员和技术官员处罚的通报》给出的最终结论。倘若不是误判,双方又会战平,结果还很难预测,但遗憾的是比赛结果无法更改。四川队员陈涛和秦松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买单,就当是一个教训吧,这也是年轻队员成长路上要经历的挫折。
以下是《关于对四川男排俱乐部及有关运动员和技术官员处罚的通报》全文:
各参赛俱乐部、技术官员:
在2016年12月18日进行的2016-2017赛季中国排球联赛第11轮四川男排俱乐部主场对阵山东体彩男排俱乐部的比赛中,当第四局比赛进行到比分42:41山东队领先时,四川队进攻球落在端线附近,司线员示意球出界外,主裁判随后判定山东队得分,比分43:41山东队胜第四局,比局2:2平,四川队场上队员不满判罚,认为此球为界内,而此时四川队已用满该局两次挑战机会,无法对此球提出挑战。在主裁判坚持判定的情况下,四川队队员情绪失控,6号运动员陈涛脚踢裁判椅,20号运动员秦松爬上裁判椅向主裁判诉求,被主裁判出示红黄牌判罚出场。比赛继续进行,最终山东队以3:2获胜。
本场比赛精彩激烈,高比分创下本届联赛以来的纪录,而在此关键局、关键分出现的由于裁判员判罚引发的争议及四川队运动员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对比赛乃至整个联赛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此时发生后,组委会立即责成值场的相关技术官员提交了书面情况报告,中国排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也立即对比赛录像进行了认真观看和研究,认定此争议球为四川队进攻界内球,属司线员误判,而在四川队两次挑战机会已用完的情况下,主裁判未按程序慎重处理此球的最终判罚,技术代表也未正确、妥善行使鹰眼挑战规则赋予其的权力。
联赛组委会纪律委员会根据协会裁委会的意见,在充分调查事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条款,做出如下处罚:
一、根据《规定》第十四条,对四川队运动员陈涛和秦松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和2000元,对秦松处以停赛1轮(2016年12月22日第十二轮)的处罚;此外联赛组委会纪律委员会决定对四川男排俱乐部予以通报批评。
二、根据《规定》第三十四条,对该场比赛相关技术官员给予相应处罚。
望各俱乐部在此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运动员的赛风赛纪教育和管理;望各技术官员加强对裁判业务和工作程序的学习,共同维护好联赛和中国排球形象。
特此通报。
联赛组委会纪律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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