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农村养老难题,日前,陕西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计划从2013年至2015年,中省市县四级安排福利彩票[微博]公益金2.1亿元,每年70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每年各3000万元,市县1000万元,支助全省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3000个,平均每年建设1000个,使农村互助养老床位达到3万张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
目前,随着陕西省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一方面大量农村年轻人进城务工,农村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空巢、独居老人现象十分普遍;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寿命大幅提高,患病率也相应增加、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凸显。在农村社区建设幸福院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民生工程。
农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的主体为村委会,农村幸福院建设由村委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各级福彩公益金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外出务工经商者回报乡亲,支持社会力量及志愿者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老年协会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老年人权益、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的作用。
在农村社区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服务,并逐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服务,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氛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