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田协官网消息,因为违反禁用兴奋剂规定,中长跑运动员孙娟和教练员靳海鹏分别禁赛2年、罚款2万元。
以下为处罚通告全文:
青海省田径协会:
你协会女子田径运动员孙娟在中国田径协会委托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2013年4月26日实施的赛外兴奋剂检查中,所提供的尿样呈阳性。为了严肃纪律、严格制度,维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号文件、中国田径协会反兴奋实施细则及国际田联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
一、对运动员孙娟的处罚
(一)停止参加国内外田径比赛2年(2013年5月24日至2015年5月23日);
(二)处以个人罚款2万元;
二、对注册教练员靳海鹏的处罚
(一)停止参加国内外田径比赛2年(2013年5月24日至2015年5月23日);
(二)处以个人罚款2万元;
三、对运动员所在单位的处罚:
(一)给予警告;
(二)负担40例兴奋剂检测费用(4万元);
接到此处罚决定后1个月内,负责将第一条(二)、第二条(二)和第三条(二)的罚款交到国家体育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财务处(地址: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电话:010-67115933,联系人:孙静)。
如逾期未交,将停止该单位参加由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各项全国比赛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