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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施行球员不领情--肇俊哲:不要十年要三年(11)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14:03 辽沈晚报
运动员合法权益今后将有更多保障 孙英杰、艾冬梅、邹春兰三位知名运动员对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有着非同常人的深刻认识,作为渴求切实保障的弱势运动员群体,三人对《劳动合同法》可能给自己带来的影响别有一番感受在心头。 孙英杰的父亲孙凤有告诉记者,孙英杰是火车头体协的在编运动员,即便在停赛期间也能享有1000多元的工资,“当年在国家队时还有津贴,各项补助等,一个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 孙凤有表示,“英杰即便退役,火车头体协也会酌情给安排工作的,她是有正式编制的运动员,是火车头体协的注册员工,跟许多靠吃青春饭的运动员相比,咱家英杰还是有后路的。” 展望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艾冬梅则感叹说:“我们当年要是知道合同有这么重要,何苦走这么多年的弯路呢?我是与火车头体协签过几个合同,好像签第一个合同时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我也没有监护人,我那拨队友的合同好像都是王德显代签的,那都是霸王合同啊!” 艾冬梅现在也不清楚自己的合同到底在哪里,王德显是怎么签的,“反正我不急,火车头体协每月给我300来元,如果合同不齐全或者根本没有,那么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他们应该急着找我补办。” 艾冬梅问记者,这段时间是否出台了有关运动员退役保障的相关法规,她很想了解自己退役后该享有怎样的权益,“无论怎样,经过我这事儿,再加上国家即将出台《劳动合同法》,像王德显那样粗暴对待运动员的事儿再没可能发生了,时代毕竟在不断进步!” 较之孙英杰和艾冬梅,邹春兰自叹自己是“啥也没有”,“我从1987年练到1993年,2000年前在体工队食堂干杂活,我就从没听说过合同是咋回事?什么养老保险、伤病保险,压根就没见过!退役后,体工队一次性给我8万元补偿了结,就这点钱还是硬要的,其实我练这么长时间举重,一身伤病,就是要30万、40万,算多吗?” 邹春兰期待《劳动合同法》尽快出台,“举重运动员太苦了,当运动员的时候就是吃苦挨累,退下来伤病缠身又没单位要,我们这些人应该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像我这样被扔到社会上,这太不公平了!”本版稿件均由首席记者 张松采写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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