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足球”计划启动 五城市成“探路先锋”

2012年12月13日08:44  中国体育报

  12月12日,中国足球发展试点城市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蔡振华出席仪式并讲话。

  仪式上正式通过了“城市足球”计划,青岛、成都、广州、大连和武汉成为我国首批“城市足球”计划试点城市。在未来三年里,这五座城市将从工作理念、训练体系、组织形式、竞赛体系、评价方式等方面对过往足球工作进行深入改革和探讨,力求为我国未来足球发展摸索出一条新路。

  蔡振华表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体育总局就已经成立了针对足球项目的调研组,目前已逐步形成了要对足球项目进行创新和深化改革的发展思路,率先在五个城市开展“城市足球”计划便是改革的第一步,也是希望借此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

  蔡振华同时透露,“城市足球”计划已被纳入了中国足球十年发展目标,这一计划是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自身的国情系统设计的。相信这一计划的施行一定能达到凝聚力量、凝聚人心、让足球提升城市品位的作用。

  中国足协副主席韦迪介绍了制定“城市足球”计划的初衷,他说:“中国足球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人才规模太小,人才质量不高,这是我们原有足球模式决定的,因此我们决定在青岛、成都、广州、大连、武汉这五座足球基础相对较好,足球氛围相对浓厚且政府对足球事业支持力度很大的城市集中资源、先行试点,探索出足球在城市中发展的最佳模式,将来用以其他城市借鉴和推广。”

  对于具体的计划,韦迪说:“各城市还是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但要遵循三大原则,即足球要为青少年成长服务,为城市发展服务,成为人们终生受益的伙伴。在这三大原则的引领下,各城市应该开展诸如完善区县级足球协会,改变传统足球评价模式,协调职业足球、社会足球、青少年足球关系,组织各层次足球比赛,开展卓有成效的培训,建立属地青训中心等工作,让足球发挥更大的价值和功能。下一步,中国足协还会计划在省一级和直辖市一级同样进行‘城市足球’的尝试。”

  据了解,这次中国足协启动“城市足球”计划,还改变了以往通过行政命令的形式,而是以合同的形式和城市进行具体约定,双方都有可享受的权利以及需履行的义务。中国足协和五座城市共签约三年,今后三年中国足协将累积注资3000万元专门用于“城市足球”计划的发展。本报记者 林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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