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昔日玻璃后卫 如今已是航空城第一红人!

2017年01月05日16:08    新浪体育 微博 收藏本文
真稳!真稳!

  新浪体育讯  大家好,我是登哥,这是我的篮球故事。哦对了,如果您是想看大胡子登哥的故事,那您就走错了,因为我是埃里克-戈登。我知道,最近我的表现给了我足够自称登哥的资本,也给了你们读读我的篮球故事的兴趣。

  我的故事,一切都要从印第安纳州的首府印第安纳波利斯的犹太社区中心开始说起。4岁时,我开始在那里的体育场踢足球,随后还接触了橄榄球和篮球。受父亲和祖父的影响,我在这三项运动中选择了将篮球视为主要的爱好——跟后来无数次人生抉择相比,4岁时的这次选择对我的一生都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时,我家不算富裕,但父亲的药品生意和母亲在高中做计算机老师的工资也足够让我和我的两个哥哥在车库前安装一个简易篮架了。

  父亲是我人生篮球课的启蒙老师——他高中时曾是当地的明星球员,下面就有一张他年轻时打球的照片。我跟着父亲学跳投,当出手的球打到车库门板反弹回来的时候,我就在心中熟记那个橙色精灵的弹跳路线。即使是在冰雪封城的印城之冬,我也会扫走车库前的积雪,戴上手套练着运球。从中养成的球感,让我受用终生。

  而在没打球的时候,我就在看父亲给我的“魔术师”约翰逊和鲍伯-库西的比赛录像。然后,追在他的屁股后头问个不休。“我需要调高出手弧度吗?”“我怎么练才能长高?”“你们啥时候带我去打对抗?”

  父亲一直都很耐心地回答我,直到有一天,他在凌晨一点睡眼惺忪地接到了我的骚扰电话。“我有一些问题,我今天……”

  当然,一切努力都没有白费。从7岁那年起,我就开始在家乡的街球公园里跟比我年长得多的球员打对抗;13岁那年,我第一次在单挑中击败了父亲;我轻易结识了在娘胎里就戴上了明星光环的天才格雷格-奥登——我也替他后来的结局感到遗憾,但在这里,我只想回忆我们那段美好的岁月。

  奥登和我没能上同一所高中,这让我们注定要相爱相杀。因为我俩的存在,他的劳伦斯高中和我的中北区高中成了当地的篮球名校。在一次对决中,我们的比赛甚至引来了ESPN2号频道的现场直播。在那场比赛中,我轰下了27分,而他砍下了33分、17个篮板、6次封盖和一场胜利。如果你们看过那场比赛,一定就不会问为啥他后来能单手横扫整个NCAA并力压杜兰特当选状元了。

  事实上,那场比赛只是我俩高中生涯的一个缩影。我做梦都想击败奥登一次,但他率队拿下了每一年的冠军,其中前两年在分区决赛击败的对手,都是我。而当我俩2005年夏天在AAU联手后,我们的球队就成了战无不胜的存在。在当时的媒体口中,我们队的名字叫“史上最具毁灭性的AAU球队”。

  由于在高中打出了名气,我对大学的选择备受关注。从高三那年开始,不少篮球名校就对我展开了追求,其中不乏杜克大学和圣母大学这种篮球圣地。在众多的招揽中,伊利诺伊大学脱颖而出。那里的地理环境极好,满城的紫罗兰和北美红雀令我心驰神往。最重要的是,主帅布鲁斯-韦伯经验丰富,曾教出过后来跟保罗一时瑜亮的德隆-威廉姆斯。总之,我拒绝了杜克和圣母,跟伊利诺伊大学达成了口头协议。

  但是,2006年3月,家乡的印第安纳大学的一次变动让我产生了动摇。印第安纳大学校队签下了新帅凯尔文-桑普森,而桑普森先生有一位助教叫杰夫-迈耶,那是我父亲在大学时期的教练,也是我们家多年的老友,更是我篮球路上重要的指路人。

  看到父亲与旧友相谈甚欢,我不禁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我从小就在印第安纳打球,是这里最先将我的名字跟州名刻在一起,我该离开这里吗?而于此同时,我在一些高中生排行榜中超越了德里克-罗斯,于是迈耶先生说服球队向我展开了“猛攻”。

  前前后后犹豫了半年,我决定遵从内心的声音。2006年10月,父亲宣布了我的决定:我要留在印城打球。舆论自然是一片哗然,但那些口诛笔伐对于我来说早已无所谓了。因为刚刚高中毕业的我,就已经将目光投向了NBA。

  大学的开局堪称完美。整个学年,我场均轰下20.9分、3.3个篮板和2.4次助攻,领跑十大赛区得分榜。前18场比赛,我率队拿下17胜1负的骄人战绩。当时的我有多风光呢?在率队客场挑战伊利诺伊大学时,我的家人甚至穿着印有“招到戈登了吗?”标语的T恤招摇过市。可惜的是,在那之后我弄伤了我的手腕,状态出现了明显的起伏。到了NCAA锦标赛首轮淘汰赛中,我的伤病终于积重难返。那场对阵阿肯色大学的生死战,我15投仅仅3中,我们队被淘汰出局。

  然而,就算大学生涯以遗憾收尾,我依旧是全美最受关注的大学生之一。2008年4月4日下午4点整,我在我儿时的启蒙之地印第安纳波利斯犹太社区中心宣布,我将参加2008年的选秀。

  那年可谓是选秀大年。排在我之前的有罗斯、比斯利、梅奥、维斯布鲁克、乐福和加里纳利——这些都是后来在NBA响当当的人物。在第7顺位被选中对于在大学受过大伤的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很高的顺位了。

  在百废待兴的洛杉矶快船,我迎来了篮球生涯的第二次腾飞。职业生涯第三年,我就打出了场均22.3分、2.9个篮板、4.4次助攻和1.3次抢断的数据。看到我打得这么出色,我的第一个东家很高兴,于是就把我给卖了。当然,我对此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因为格里芬的加盟让我注定无缘成为球队未来的建队基石,而且作为主要筹码去换保罗,这样的待遇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但我没想到的是,加盟黄蜂并没能让我把透支的运气找回来。在黄蜂的第一年,我只打了9场比赛就因为膝伤赛季报销。此后的四个赛季,我一共缺席了116场比赛。看到同届的新秀有的成了史上最年轻的MVP,有的已经打进了总决赛,有的甚至拿到了总冠军,数据逐年下滑的我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

  2016年夏天,我成了自由人。依旧有不少球队向我抛出橄榄枝,但已经没有人以核心地位为筹码来招纳我了。思忖许久,我最终做了一个看上去不那么明智的选择:加盟火箭。有人说哈登是球霸,有人说火箭是球星毁灭机,但我看到的,却是为职业生涯实现逆转的机会。

  后来的结果,你们都知道了。在高中和大学予取予求的我在那时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最佳第六人的大热门,因为我当初从未想过以后会在NBA打替补。但如今,最佳第六人成了我证明自己和回馈球队的最好方式。或许比肩库里的三分效率还不足以彻底改变人们对我的看法,但是这至少能让说我职业生涯高开低走的声音减少一些。毕竟,我才28岁。我的职业生涯下半场,才刚刚开场……

  (南安北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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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火箭戈登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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