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4月25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北京国安[微博]教练球员的相关处罚决定,总共包括四张罚单。其中足协认定格隆在比赛中击打戴琳[微博],做出停赛3场罚款15000元的处罚;曼萨诺发表不正当言论,停赛1场罚款8000元;马季奇[微博]微博发表不正当言论,停赛1场罚款5000元;,罚款总金额28000元。北京赛区因有球迷投掷杂物,被口头警告。
以下是足协公布的相关处罚:
足纪字[2014]014号关于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格隆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2014年4月19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7轮第56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山东鲁能[微博]泰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比赛监督的报告和比赛录像,当比赛进行到第17分钟时,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8号运动员格隆用手击打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队35号运动员,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停止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格隆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比赛3场;二、罚款人民币15000元。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2014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足纪字[2014]016号关于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曼萨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2014年4月19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7轮第56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的报告,赛后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曼萨诺发表了不当评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79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禁止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曼萨诺随队进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体育场(馆)工作1场;二、罚款人民币8000元。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2014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足纪字[2014]017号关于对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马季奇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在2014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7轮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结束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5号运动员马季奇利用微博发表了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79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停止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马季奇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比赛1场;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2014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足纪字[2014]015号关于对北京赛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主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2014年4月19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7轮第56场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北京工人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的报告及有关单位提交的说明,比赛过程中个别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造成不良影响。依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16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对北京赛区予以口头警告。望各赛区加强组织和领导,引以为戒,切实重视赛区的组织工作,规范赛场秩序,确保稳定、安全的赛场秩序。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2014年4月22日
(达里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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