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第三届四川业余高尔夫联赛吉祥物有奖征集

2013年03月29日19:24  新浪体育 微博

  新浪体育讯 蓝光·观岭杯业余高尔夫联赛是四川最具影响力的年度高球盛会,由四川省高尔夫球协会、蓝光地产主办,蓝光·观岭球会承办,自2011年开始已成功举办两届,参赛球队几乎囊括了川内所有优秀球队及球手,不仅得到了省高协高度认可与大力支持,更得到了四川自第一代高尔夫球手到目前新生代球手的密切关注,并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在2013第三届业余高尔夫联赛即将全新启幕之际,为长远发展此项赛事,为广大高尔夫爱好者打造更具权威与规范的赛事交流平台,以促进四川及中国高尔夫运动的健康发展,现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蓝光·观岭杯业余高尔夫联赛吉祥物。

  一、征集内容

  1、2013年蓝光·观岭业余高尔夫联赛吉祥物。

  二、作品创作设计要求

  1、吉祥物将用于联赛有关的纪念品、工艺品、旗帜、场地、印刷品等宣传推广。

  2、设计作品须保证健康、真实、积极向上的原则,且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2013业余联赛主题精神。

  3、设计方案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发现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其法律责任由侵权者承担,组委会将不采用其作品,对已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收回。

  4、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5、吉祥物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具有较强的立体感,易于制作成玩具工艺品等立体展示品。

  三、作品提交要求

  1、吉祥物

  (1)提交作品应包括设计图稿、三视图、名称以及300字以内的创作理念,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TIF。

  (2)应提交应征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团体的有关机构证明。

  四、参选作品投递方式及期限

  1、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观岭大道1188号观岭球会营销部联赛组委会收,邮编:610400,请使用快递寄送方式,所有应征作品外包装上均注明“应征”字样。

  2、电子版邮件地址:1031725182@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征”字样。

  3、征集期限:截止日期为4月10日,以投稿发出地当地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咨询电话:028-84008089(转8607)

  五、评选方法

  1、2013业余联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入选作品及优秀作品。

  2、组委会将于4月30日在新浪高尔夫频道网上以新闻稿形式公布获奖作品。

  3、如所有提交作品均不符合评选标准,将不予评选,本次征集活动取消。

  六、奖项奖额设置

  1、奖项设置:入选作品1件,优秀作品2件;

  2、以上当选作品应征者享有组委会设置的奖励,如投稿方为团体机构,则由团体机构指定一人获得奖励;

  3、入选作品奖品为蓝光·观岭球会10张平日果岭券与10张蓝光·观岭球会与悦庭度假酒店一晚一场球平日代金券,价值人民币23800元/件,或人民币5000元/件(限非高尔夫圈内人士);

  4、优秀作品奖品为5张蓝光·观岭球会平日果岭券,价值人民币5000元/件,或人民币1000元/件(限非高尔夫圈内人士);

  5、以上奖品均为税前;

  6、如同一名应征者提交全部作品同时得奖(无论何种奖项),均不得重复得奖,默认自动获得其中价值最高的一个奖项;

  7、入选作品作者将受邀参加2013蓝光·观岭业余高尔夫联赛开幕式。

  七、应征作品产权所属

  1、所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联赛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组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已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4、组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做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需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5、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6、组委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提供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7、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8、应征者在创作设计作品期间及向组委会提交上述应征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开始创作设计之日起至组委会公布最终确定吉祥物之日止。

  9、组委会收到相同的应征作品将以第一次收到的作品为准,该作品作者享受到所有相关奖励。

  10、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2013蓝光·观岭第三届业余高尔夫联赛组委会所有。

  2013蓝光·观岭第三届业余高尔夫联赛组委会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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