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足球联盟筹备陷入僵局 总局批评足协应放手

2017年01月02日12:13    足球 微博 收藏本文
职业足球联盟筹备陷入僵局职业足球联盟筹备陷入僵局

  记者程善报道 从2016年2月开始至今,10个月时间里,“中国职业足球联盟”(以下简称职业联盟)筹备成立一事一拖再拖,迟迟未有进展,引发上级不满。上周,去年10月才上任的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做出指示,要求职业联盟必须在3月前挂牌,不过,足协却在2016年最后一天突然放弃此前一直讨论的联盟章程,重新拿出被总局否定的版本,再次引发了怀疑和不满。

  苟仲文批足协,应放权

  2016年2月19日,足协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为了更好发展职业联赛,与国际足球接轨,在借鉴国外先进足球经验基础上,职业联盟将在近期成立,未来将取代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而且,是和足协平级的一级社团法人组织。

  此前,足协上报总局深改小组的计划是在2016年年底前成立职业联盟,但在与俱乐部沟通中,足协始终坚持要对联盟进行督管,要求在主席等职务上拥有人事权,虽然这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中国足协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精神违背,尽管俱乐部不断做出让步,但仍无法达成一致,严重影响了职业联盟的筹备工作,以至于12月要过去了,还是无法按照规定完成注册,为此深改小组提出了意见。

  据悉,上周,足协向总局领导汇报了中国足球改革各层面的进展情况,在陈述职业联盟筹备情况时,总局局长苟仲文提出了批评意见,认为足协应该放手,让俱乐部成为职业联盟的主体,不该插手俱乐部事务,这是“与改革精神不符”的,并要求务必尽快成立职业联盟,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必须完成职业联盟的章程修订,随后进入注册程序,要求必须在3月挂牌。可以说,总局给足协领导的这份时间表是硬性的。总局还表示,联盟主席不能由足协任命。

  接到总局领导的意见后,足协不得不加快了联盟的筹备节奏,直到12月30日,元旦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足协还在召集各俱乐部协商章程的有关细节,争取在3月注册成功,完成挂牌。由于时间紧,职业联盟筹备会将在1月5日再次召开会议,2月召开中超中甲俱乐部全体会议进行研讨,如果通过将进行注册。

  足协撤换筹备组组长

  必须看到的是,尽管有总局领导督促,但职业联盟要顺利成立还是难以一帆风顺,在思路上,足协和俱乐部还是有分歧,毕竟,在过去10个月的时间里,双方的矛盾可以用“尖锐”来形容,其中唯一的分歧点就是主席如何产生,以至于双方的每一次接触,都充满了火药味。

  虽然在总局领导的指示下,足协在随后的会议上态度有了重大转变,但12月31日,态度却再度产生变化,在当天下午的职业联盟联合工作组会议上,足协领导以行政方式,撤换了原筹备工作组组长,而且,在未经俱乐部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放弃和俱乐部达成共识的谈判基础,即俱乐部版本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章程》(草案),并拿出了今年被总局否决的章程草案。两个版本的草案差异很大,这就意味着筹备工作组和足协从10月15日开始的谈判工作全部白废,一切又要重新开始。

  俱乐部感到非常不解,他们也不知道,职业联盟的成立能否按照时间表如期进行下去。

  一位参与其中的内部人士表示,足改中,成立职业联盟被认为是技术上可操作性最强的,毕竟只是足协和常年参加中超中甲联赛的32家俱乐部的事,但如果连职业联盟成立都遇到这么大的阻力,其他各项牵扯面更广的改革,更无从谈起,“这是需要正视的”。

  章程和主席是分歧

  目前,足协和俱乐部未能达成一致的除了章程,就是主席人选的产生,这两点是双方交锋争抢的“战略要地”。

  足协版本的章程中,关于授权、主席人选等几个条款,都引发了俱乐部的不满。首先,足协要求职业联盟的联赛和业务开展必须在足协授权下开展,这意味着联盟不再是与足协平级的社团法人单位;其次,足协提出主席人选应由自己提名,而不是按照社团法人单位章程选举产生,这违背了民政部相关的规定;第三,中国足协要审批职业联盟赛事,这更引发了俱乐部的不满,毕竟国家多项文件和规定,都要求取消赛事审批,与国务院的方案也不相符;第四,其他诸如代表人选比例等,都与职业联盟的实际情况有偏差,例如足协提出中超和中甲联赛各占4席,这样的方案,对影响力、市场份额和资金有绝对优势的中超俱乐部不公平,俱乐部据此提出意见,特别是如果按照足协版的章程修改,会带来时间问题,不仅过去10个月时间的工作全部白废,而且这么短时间内完成章程修改也是一项艰苦的工程。

  在总局下了死命令1月底必须完成职业联盟筹备工作,时间万分紧迫的情况下,中国足协居然单方面放弃双方讨论和修改多时、基本达成共识的章程版本,重新抛出一个和俱乐部分歧巨大、严重限制俱乐部权利的版本,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就这么玩下去算了”

  一位俱乐部老总向记者表示,“既然是职业联盟,就要由职业俱乐部做主,要成立就要按规定、按原则来”,甚至还有俱乐部消极地认为,“这样的话,还不如不成立,就这么玩下去算了。”俱乐部版的章程,经过俱乐部和足协多次开会讨论,工作组也按照足协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绝大多数俱乐部都进行了盖章确认,推翻重来,浪费了大把时间,俱乐部提出需要捋清责任。

  改革方案中,足协和职业联盟是平行的两个独立法人,足协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帮助另外一个法人单位起草章程是不合时宜的。众所周知,无论是公司章程还是社团章程,其核心都是要保护和维护股东或会员的利益,中国足协版的联盟章程,竟然出现了主张和保护中国足协权利、限制俱乐部权利的“奇葩”条款。有俱乐部认为,足协在起草联盟章程的时候,完全存在把自身利益植入职业联盟章程中的可能性。

  为响应国务院和总局的精神,现在有关方面必须意识到的是,职业联盟的发起人是32家中超、中甲俱乐部,而不是足协。由足协越俎代庖起草章程,是与《中国足球改革和发展总体方案》第10条,也就是“充分发挥(职业俱乐部)在职业联赛中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相悖的,必须制止。

  “其实说到底,总局就一个原则,‘足协与总局脱钩,联赛与足协脱管’。”一位俱乐部人士说,“但显然,现在足协不是这么做的,他们还不想放权”。

文章关键词:足协总局职业联盟

点击下载【新浪体育客户端】,赛事视频直播尽在掌握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