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规定中存模糊字眼 若按新规恒大国安确关联

2016年12月26日10:22    足球 微博 收藏本文
2017年的国安将会有怎样的改变?2017年的国安将会有怎样的改变?

  记者刘翔宇报道 国安增资扩股一事再遇阻碍,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如果蚂蚁金服入股国安,国安与恒大之间,是否构成关联关系。从现有的足协相关政策、规定来看,此事不难界定。但规则是否科学合理、足协是否按规定有判定的先例,这样的疑问让这件事情变得复杂了很多。

  “控制”和“拥有”

  根据已曝光的消息,国安此次增资扩股,将会引进两家新股东,分别是蚂蚁金服和IDG资本,算上国安母公司中信,三家未来在俱乐部的股权会按照442的阵型来分配,到具体数字上会是中信和蚂蚁金服各占36%,IDG占剩下的28%。问题集中在蚂蚁金服和阿里巴巴的股东马云身上。

  先来看一下足协关联关系的界定标准。有媒体指出,在2014版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内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同一自然人或法人(包括公司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得同时控制两个以上的俱乐部或足球组织”。这里的重点词是“控制”,而不是持股。

  而在今年10月27日,足协发布了最新版的《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转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关于“关联关系”的条文,有以下几段文字,“受让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其他俱乐部及其股东企业拥有股权或已将股权清理完毕的说明及保证、受让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其他俱乐部及其股东企业存在交叉经营或管理的说明及保证”、“重要股权转让以及俱乐部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认定。”这里的关键词是“拥有”股权,即持股。

  从新规看肯定是关联

  相对《章程》,《规定》关于关联关系的限定范围更大,不管是否是控股或实际控制人,不管持股占多少比例,只要持股,即为关联。

  接下来看看蚂蚁金服、阿里巴巴和马云之间的关系。首先明确一点,蚂蚁金服和阿里巴巴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但两家企业的股东之间存在交集。

  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东是来自日本的软银集团,第二大股东是雅虎,马云本人只持有阿里巴巴7.8%的股权;而蚂蚁金服的最大股东是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42.28%,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有四个:杭州君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云、杭州云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谢世煌,分别占股96.75%、2.17%、0.54%、0.54%。而杭州云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是马云。

  事实表明,马云在蚂蚁金服和阿里巴巴之间都持股。而作为阿里巴巴股东的马云通过阿里巴巴间接持有恒大股权仅约2.9%,如果蚂蚁金服入股国安,那么马云将同时拥有恒大和国安的股份。

  从《规定》来看,是关联关系无疑;但马云无论在阿里巴巴还是恒大,都不是控股,也不是实际控制人,在《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关键看以什么为判定标准。从逻辑上来讲,准入规定的关于关联关系的约束范围更大,涵盖了《章程》的规定范围,因此理应以最新版的准入规定为判定标准。

  足协的规定合理吗?

  不过,目前的疑点有二,第一,足协此规定是否科学合理。现在民间资本进入足球领域的情绪很高,有资本的推动,足球才会有所发展,而职业俱乐部也抱着开放的态度,欢迎新资本的介入。在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资本大鳄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之后,其盘根错节的资本关系,足协很难将其中的关联一刀切断。马云的例子抛开不谈,比如某基金平台同样想入股某俱乐部,该基金平台本身也很有可能在管理着华夏幸福甚至绿地集团的大规模资金,是否构成关联?这就像是在市场上买股票,当这个题材股被炒热之后,谁都可以来买,但买的人并非关联。

  《规定》中,有这样的文字:重要股权转让以及俱乐部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认定,“实质重于形式”该如何理解?足协并没有解释清楚,这样模糊的字眼原本不该出现在严谨的规定中。

  相对而言,国际足联对于关联关系有着更加明确的持股比例界定,持股5%以上才构成关联。各地方足协当然可以制定各地方的政策,但前提是规定要更加科学合理。

  第二,按照《规定》,恒大与苏宁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阿里巴巴是恒大的第二大股东,根据协议还将成为苏宁云商的第二大股东,而苏宁俱乐部的唯一股东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是苏宁云商的第二大股东。彼时,恒大和苏宁之间的关联关系虽然被媒体热炒,但足协没有任何表态,在新的《规定》出台之后,足协也没有重新审查并给出结论。

文章关键词:北京国安广州恒大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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