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字[2013]276号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竞训处(球类中心)、各NBL篮球俱乐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根据篮球字[2013]244号文件要求,NBL资格赛定于8月13日在江西南昌举行,现决定2013年7月1日-9日组织NBL资格赛队伍集训,集训期间将安排四项测试和检查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要求
按照篮球字[2013]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2013年7月1日,19:00前;
报到地点: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号);
离开时间:2013年7月9日全天。
三、集训测试项目及达标要求
测试项目:专项速度耐力、强度投篮、负重卧推、负重深蹲四项,参照篮球字[2013]184号《体育总局篮球中心关于组织2013年NBL篮球队集训的补充通知》要求执行;达标要求:专项速度耐力个人达标,后卫:62秒(身高195cm以下)、前锋64秒(身高196-205cm)、中锋67秒(身高206以上);个人综合成绩不低于360分(满分600分);强度投篮全队达标率不低于60%(指导目标)。
四、集训队伍名单(6支)
威海新力、河南赊店老酒、江苏国立、广西威壮、湖北、贵州森航。
五、 集训领导小组和教研组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 长:信兰成(篮球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金生(篮球中心副主任)
成 员:宫鲁鸣、叶庆晖、张寒松、郭念忠、李宏霞(篮球中心)、徐元生(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二)教研组
顾 问:张三璋 组 长:潘 祥(北体大)
组 员:张景海、陆永明(篮球中心)、左伟(首都体院)、张勇(北体大)、董志权、单涛(北京)、郭嵘岑(山西)、关辉(哈尔滨体院)、李冰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魏思远(哈尔滨体育学院)。
(三)裁判组
裁判员10人(含技术代表1人),由中心竞赛部选派。
六、交通、食宿和场租
(一)往返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医疗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各单位自理,基地可安排市内交通接送,费用各俱乐部自理,机场接站800元/次,火车接站1000元/次;
(二)伙食费90元/人/天,标准间住宿费238元/间/天;
(三)各俱乐部交纳7天场租费,每天1500元,共计10500元,不足部分由篮球中心负担。
七、其它事宜
(一)集训测试成绩作为未来球队晋级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各俱乐部于6月20日前提交《集训人员信息表》;
(三)各队准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要求服装统一,号码清晰,俱乐部自带训练用球。
八、联系人
徐元生(中国残联),010-80471840,13651205909;
任 芳(中国残联),010-80471840,18801086631;
陆永明(篮球中心),010-51696025,18618143151。
附件一:《集训人员信息表》。(点击下载)
体育总局篮球中心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