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向湖北省政府申请公开奖励李娜80万法律依据

2014年02月02日14:48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日前,深圳律师庞琨向湖北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希望公开奖励李娜[微博]80万元的法律依据、资金来源和审批流程。

  今天上午,庞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样的奖励有违财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财政支出的基本伦理。”

  1月27日上午,拿到职业生涯第二座大满贯奖杯的李娜抵达家乡武汉,中午就收到了湖北省政府送来的80万元奖金大礼包,新闻一经曝光就引起了强烈关注和激烈争论。

  在某网站对此进行的调查中,6成以上的人表示,“用公共财政的钱去奖励似有不妥”,但也有网民认为,“李娜创造历史理所应当”。

  官方:按去年全运会奖励标准

  李娜回国后领受湖北省政府奖励80万元的照片今天还在各大网站上流传,针对网友的质疑,湖北省体育局负责人对媒体记者表示,这是执行去年全运会冠军的奖励标准。

  湖北省体育局局长胡德春澄清,湖北省奖励李娜的80万元并不是乱花钱,“对冠军进行奖励,这是有政策依据的。从这次奖励李娜的金额来说,我们是执行去年全运会冠军的奖励标准。”

  “李娜这次在澳网[微博]夺冠,是含金量很高的世界冠军,依照湖北省的冠军奖励标准给李娜发奖金,没有任何违规的问题。不光是李娜,任何一个世界冠军或全运会冠军,都会得到政府奖励,我们都是按照政策办事。”胡德春说。

  律师:有违公共财政政策精神

  记者了解到,庞琨寄给湖北省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四点公开事项:一是奖励给李娜8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依据;二是奖励李娜80万元人民币的奖金来源;三是80万元奖金的支出是否符合省政府财政预算支出,最后一点是80万元的奖金支出是否有合法的审批手续。

  “作为纳税人和关心李娜的体育迷,有权了解李娜收取此奖金的正当性。”庞琨告诉《法制晚报》记者。

  庞琨表示,他也是非常喜欢李娜的球迷之一,“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公民对这80万元的来源还是存在疑问,有没有合法的行政审批手续,这样的奖励有违财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财政支出的基本伦理。”

  对于湖北省政府的解释,庞琨认为有两个问题需弄明白,一是这样的奖励是否符合它(湖北省体育局)所谓的“政策”,二是这个政策是否符合财政支出的要点,也就是政策本身合不合法。

  “就算这个政策是合法的,这么快,有没有履行财政预算委或财政局的审批手续等程序,还是先拿出再说?这些问题弄清楚对社会有好处,有利于规范对体育或其他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奖励。”庞琨说。

  文/记者 温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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