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毛占宇 实习生 陈珍)滑雪是个刺激、有趣的新兴运动,但滑雪同样存在危险,甚至有不少伤亡案例,滑雪场设备的不完善是主要原因。
律师解读说,只要是滑雪者在滑雪场内受到的意外伤害,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滑雪者的起诉索赔都会被法院判决支持。
滑雪场作为经营者应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只要滑雪场采取的措施不足以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法官就会认定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5起滑雪者死亡案件列表
陕西峡县老界岭滑雪场
车某某进入滑雪场,因雪道不平整,致使雪蝶跑偏直接撞在滑道左边防护桩上,车某某摔倒在防护桩上致头部受伤,经治疗无效死亡。
2012年
河北承德铭星滑雪场
某旅游学院学生李某于铭星滑雪场和同学滑雪。李某在雪道中部偏下有冰面位置摔倒,致伤右额颞顶部,经医治无效死亡。
2013年
河北崇礼三道沟滑雪场
王某在三道沟滑雪场初学滑道上练习滑雪,而初学滑道未安装任何安全护栏以及其他防护设施,致使王某失控冲出滑道撞进一旁的树林,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
北京密云某滑雪场
95后小姑娘李某,在密云滑雪的过程中摔倒,头部撞在暴露于雪地外的立柱上,不幸身亡。
2016年
吉林六顶山冰雪大世界
张某在吉林六顶山冰雪大世界滑雪场骑雪地摩托车摔伤致死。
案例分析
滑雪场里滑雪 摔伤严重丧命
日前,法晚记者从国内各地法院了解到,2013年至今审结的因滑雪导致死亡和严重伤害的案件44起。造成滑雪者死亡的5起,其中有3起发生于京冀两地滑雪场(见表)。
5起死亡案件中,陕西峡县老界岭滑雪场和死者车某家人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六顶山冰雪大世界被认定员工未尽保管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张某晚间骑雪地摩托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大学生李某案,法院认定铭星滑雪场未能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出相应证据,未举证出事地点雪层表面符合滑雪道雪层、雪量使用标准,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
95后李某案,法院认为,该滑雪场未履行比成年人提供更多警示、提醒的安全义务,小李重伤后未尽到安全救治义务,应承担事件的主要责任,承担50%。
被判担责比例最大的是崇礼三道沟滑雪场。法院认为三道沟滑雪场未在初级雪道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提示标语是导致王某死亡的主因,因此判决三道沟滑雪场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严重伤害案例 超半数系骨折
44起案件中,有31起案件系滑雪者骨折(四肢、胸部等),占近80%。涉及多处伤害的4起,头部受伤的1起。
此 外,因滑雪场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滑雪者受伤的案件12起。其中,因雪道存在问题导致滑雪者摔伤的5起。因场地内设施放置不当或处置不当,导致滑雪者受伤 的4起。因场地内设施有质量问题导致滑雪者受伤的2起。因场地内没有配备医护人员而导致滑雪者受伤后不能得到及时治疗的1起。
在滑雪时受伤 雪场难推责
如果在滑雪场滑雪,被其他滑雪者撞伤,或出现其他“看似”和滑雪场无关的意外伤害,能起诉滑雪场索赔吗?
从法晚记者掌握的案件数据来看,此类的意外事件,法院最终都判决由滑雪场承担赔偿责任。
日前,记者从北京等多个省市自治区了解到,2015年至今各地法院审结的50起在滑雪场意外致伤的索赔案件,涉及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多地滑雪场。
其中,原告因被其他滑雪者撞伤而起诉滑雪场的14件。值得注意的是,50起案件中,无论是因为被其他滑雪者撞上还是其他原因,法院最终都判决滑雪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被其他滑雪者撞伤的14起案件中,法院判决滑雪场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的3起,赔偿比例在20%至50%之间。
法律解读
安全保障义务使雪场难推责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晓莹律师表示,在因滑雪出现的纠纷中,不论是因第三人过错,还是滑雪场自身原因导致纠纷,几乎都会涉及滑雪场的安全保障义务,它指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应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王晓莹说,法律并没有规定滑雪场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范围,但因滑雪运动的特殊性,如果滑雪场采取的措施不足以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法官在处理纠纷时,就会认定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她表示,滑雪场很难证明自己做的安全保障义务完美无瑕。因此,往往会被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补充责任不等同于连带责任
王晓莹表示,在判决滑雪场担责后,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是滑雪场作为直接侵权人,对消费者进行直接赔偿。第二是滑雪场构成补充责任,在第一责任人(侵权人)赔偿不能时,雪场才做赔偿。
补充责任是指存在多个责任人时,第一责任人不足以承担赔偿责任时,负责补充责任的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律 师认为,判决雪场承担补充责任,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但补充责任不等同于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中的各责任人承担责任并无顺序。补充责任中,权利人要首先向 第一责任人索赔,后者不履行义务,法院执行时,在第一责任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可对雪场采取执行措施,挽回消费者损失。事后,补充责任人可向第一责 任人追偿。
受伤后谨慎签署事故证明书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庞敬涛律师提醒,万一发生事故,首先要保留好现场证据。“如第一时间拍下带有明显背景的雪场照片,以证实事发雪场情况,以及受伤照片等。”庞敬涛说,此外还要保留好门票、入场券等证据。
另外,部分滑雪场在发生事故后,会让消费者在《事故证明书》上签字,消费者要认真、仔细阅读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经过、伤情等再签字。尽量慎用“不慎摔倒”等证明消费者一方存在担责情形的词语。
庞敬涛还说,游客在主张具体索赔数额时,法院会根据证据判定侵权人赔偿金额。因此,要向法院提供伤情诊断书,病例,治疗费、护理费单据,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以及交通费等其他证明,主张损失。
特别提醒 被动摔倒易骨折
一位教练告诉法晚记者,滑雪运动的危险性较大,致伤主要由于冲撞和摔倒所致,滑雪者的腕部、胸部、膝部、小腿等易受损伤。
对于初学者,被动摔倒很危险。他说,如果在摔倒时滑雪者有心理准备,受伤几率小,就怕身体还没反应过来就摔倒了,那更可能受伤。
国际雪联滑雪者的10项行为准则规定了滑雪者行为。如,不给他人造成危险;把速度控制在自己能力之内;和其他滑雪者留出足够的空间,如果滑雪者可以做到这些,受伤几率将会大大降低。
庞敬涛律师提醒游客,在选择滑雪场时,要选择有运营资质的企业,对于滑雪场场地的好坏,也应多方位进行了解,不到防护装置不完善的场地滑雪。另外,滑雪场周围的基础医疗配置如何,游客也应前期进行了解。
文/记者 毛占宇 实习生 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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