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今夏里约奥运会期间,中国体育代表团曾就游泳运动员陈欣怡兴奋剂阳性事件发表声明,表示:“8月18日,中国体育代表团正式收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关于我国游泳运动员陈欣怡兴奋剂阳性的处罚决定,正式确认运动员陈欣怡8月7日里约奥运会赛内兴奋剂检查氢氯噻嗪阳性为兴奋剂违规,并给予运动员取消里约奥运会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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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际泳联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最新的处罚结果。鉴于陈欣怡是第一次违反反兴奋剂的相关条例,决定对其禁赛两年——禁赛期从2016年8月11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结束。
1998年出生的上海游泳小将陈欣怡,曾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上摘得四金一银;2014年的仁川亚运会上,她获得女子100米蝶泳冠军,并打破亚运会纪录;2016年8月8日,里约奥运会女子100米蝶泳决赛上,游出56秒72的陈欣怡以第四的成绩与奖牌擦身而过。
(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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