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杯
2014CBSA世界斯诺克巡回赛海宁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世界斯诺克协会
中国台球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海宁市体育局
浙江纽斯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台球运动协会
嘉兴市台球运动协会
海宁市台球协会
海宁新星·阿K桌球俱乐部
四、赛事推广运营单位
北京浩凯国际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 独家冠名赞助单位: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六、赛事合作伙伴:
指定球台:星牌台球桌(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台呢:英国世创6811台呢(香港新德里企业有限公司提供)
指定球杆:戴夫库茨球杆(南京亚依姆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
七、赛事指定媒体:
中台协官网(www.cbsa.org.cn)
我的台球网(www.my147.com)
《i台球》杂志
八、比赛项目:斯诺克个人赛
九、比赛时间地点:2014年10月20日至24日海宁体育中心体育馆
十、参赛资格:
(一)中国最新斯诺克职业排名前48位的选手;
(二)2014CBSA世界斯诺克巡回赛分区赛获得出线权的48名选手;
(三)世界斯诺克2014最新职业排名131位以内的选手;
(四)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其它国家业余选手。
十一、参赛办法:
(一)参赛的选手请于2014年10月19日16:00前报到;
(二)中国斯诺克排名16位以后的参赛选手食宿费自理,组委会负责协调相关酒店;
(三)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自费到相关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四)比赛不设种子选手;
(五)比赛全部为7局4胜制单败淘汰赛。
十二、奖励:
奖 金
名次 | 人数 | 个人奖金 | 总奖金 |
冠军 | 1 | RMB100,000 | RMB100,000 |
亚军 | 1 | RMB50,000 | RMB50,000 |
四强 | 2 | RMB25,000 | RMB50,000 |
八强 | 4 | RMB15,000 | RMB60,000 |
十六强 | 8 | RMB10,000 | RMB80,000 |
三十二强 | 16 | RMB6,000 | RMB96,000 |
六十四强 | 32 | RMB2,000 | RMB64,000 |
总计 | 64 | RMB500,000 |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十三、积分:
1、拥有WSA世界排名的职业球员除了可获得奖金积分外,按照成绩还可获得以下职业积分:
冠军: 2,000 亚军: 1,600 四强: 1,280
八强: 1,000 16强: 760 32强: 560
64强: 360
2、中国球员,按照中国台球协会最新积分办法同时获得国内职业积分。
十四、参加WSA年度PTC总决赛和下赛季职业赛名额办法:
1、获得CBSA世界斯诺克巡回赛年终前8名球员,可参加本赛季举行的PTC总决赛资格;
2、获得CBSA世界斯诺克巡回赛年终排名前4名中国球员,可获得下赛季参加WSA职业赛的资格。
十五、仲裁、裁判人员:
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涛
仲裁委员:刘春胜、倪浩、杨建忠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派
十六、报到时间、地点:
(一)参赛的裁判员、运动员、媒体记者、工作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9日16:00前到海宁假日国际大酒店(地址:海宁市工人路97号,联系电话:0573-87281888、15306733988,联系人:孙经理)
(二)赛事运营总监:倪 浩 电话:0086-13901115969
(三)外籍运动员联系人:王阳慧 电话:0086-18612408117
(四)接待负责人:朱玲芳 电话:0086-13567389815
(五)场地负责人:王 婷 电话:0086-13586484852
(六)车辆负责人:朱圣杰 电话:0086-15868336989
(七)赛事联系邮箱:my147@my147.com电话:0086-10-88128147
十七、参赛经费
(一)所有参赛的中国选手需向组委会缴纳参赛费500元人民币;
(二)中国斯诺克排名16位以后的参赛选手食宿费自理;
(三)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酬金由赛会负担;
十八、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
(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
(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四)比赛场馆内禁止吸烟,参赛选后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
(五)选手比赛时必须着标准比赛服装(系领结、穿马甲、深色西裤、黑色皮鞋);
(六)参赛选手参加各类正式活动时必须按照组委会要求着装;
(七)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
(八)赛会期间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
(九)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10月15日前申报,经赛事组委会认可后方可参赛。申报邮箱:my147@my147.com(邮件注明:运动员姓名和所佩戴胸标名称、内容、尺寸、颜色)
(十)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
(十一)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九、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
中国台球协会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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