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以下简称2014乒超联赛)将从2014年5月17日起至8月10日结束。第一阶段主客场双循环制比赛在各参赛俱乐部主场进行,第二阶段赛会制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一)第一阶段18轮:
男子:5月17、20、24、27日;
6月10、14、17、21、24日;
7月1、5、8、12、19、22、26、29日;
8月2日
女子:5月18、21、25、28日;
6月11、15、18、22、25日;
7月2、6、9、13、20、23、27、30日;
8月3日
(二)第二阶段:
1、半决赛:8月8、9日;
2、决赛:8月10日
二、获参赛注册资格的俱乐部:
(一)2013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男、女团体赛获得第1至第9名的俱乐部。
(二)2013年甲A俱乐部比赛中获得冠军的男、女俱乐部。
三、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四、注册和报名办法:
(一)获得2014乒超联赛注册参赛资格的俱乐部,必须按照《关于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工作实施细则》和《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俱乐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俱乐部注册。
(二)通过注册审核的俱乐部可进行运动员的注册和报名。具体时间和办法根据《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运动员注册、交流实施办法》和《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运动员注册和交流实施细则》的相关办法执行。在规定日期前,不能完成俱乐部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工作的俱乐部将失去2014乒超联赛的参赛资格。
(三)俱乐部在进行运动员注册和报名工作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运动员报名排序:
1、运动员报名只进行中国乒协运动员(包括未在非中国乒协注册的拥有中国国籍的运动员)的排序,非中国乒协运动员在注册时无需参与排序。
2、各参赛俱乐部必须按特级、一级、二级的顺序对运动员进行排序。
3、联赛组委会有权根据排序,安排运动员进行公益性、互动性及其他相关活动。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11)》。
(二)竞赛方法:
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主客场双循环赛的赛制,第二阶段采用赛会制单淘汰赛的赛制。
1、第一阶段:
(1)第一阶段各参赛俱乐部进行主客场双循环比赛。
(2)获得第一阶段最终排名第1名至第4名的俱乐部将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
(3)第一阶段双循环赛的成绩排名,将作为第二阶段比赛定位以及未进入第二阶段比赛俱乐部在2014赛季乒超联赛最终名次的依据。
2、第二阶段:
(1)第二阶段将采用赛会制单淘汰的比赛,决出2014赛季乒超联赛最终的冠、亚军。
(2)在第二阶段单淘汰赛的排序定位中,第一阶段排名第1、第2的俱乐部首先分别进入淘汰赛的1号和4号位;然后由第一阶段排名第1的俱乐部在第一阶段排名第3或第4名的俱乐部中选择其第二阶段第一轮的比赛对手,被选中的俱乐部进入2号位,未被选择的俱乐部则进入3号位。
(3)第二阶段半决赛被淘汰的俱乐部不再进行争夺第3、4名的附加赛,最终排名按照第一阶段获得的名次先后排列:在第一阶段中排名相对靠前的俱乐部获得第3名,排名相对靠后的俱乐部获得第4名。
(4)第一阶段排名在第5名及以后名次的俱乐部,其第一阶段主客场双循环赛的排名即为赛季的最终排名。
(三)比赛办法
1、男、女团体赛的比赛办法相同,均为五场三胜制,双方选手的出场次序为:
第一场:A——X
第二场:B——Y
第三场:双 打
第四场:A——Y
第五场:C——Z
2、第一、二、四场比赛中,每场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前四局比赛采用11分制,第5局比赛采用7分制。
3、第三场双打和第五场单打比赛,采用3局2胜制,前两局比赛采用11分制,第3局比赛采用7分制。
(备注:7分制中,每位运动员每次发两个球,6平后,每位运动员发一个球,领先2分即获胜。决胜局7分制比赛中,当一方运动员先获得3分时,双方运动员交换方位。)
4、每场团体赛俱乐部运动员出场排阵的相关规定
(1)一名运动员一场团体赛中最多出场两场比赛。
(2)出场双打的选手可以是两队中除位置A和位置Y以外的任何选手。
(3)第五场比赛的出场运动员只能是本场团体赛对阵报名排序不是第1场或第2场的任何一名运动员。
(4)每场团体赛中,只能上场一名非中国乒协运动员。
(四)比赛指定使用器材:本赛季将使用红双喜牌三星白色乒乓球(赛璐璐)、“金彩虹”型号乒乓球台及相关竞赛器材;比赛使用天速牌蓝色地胶。
(五)比赛时间:
1、2014赛季乒超联赛每场团体比赛的开赛时间规定:
(1)在周二、周三进行的比赛只能安排在晚上进行;在周六、周日的比赛可以安排在下午,也可以安排在晚上进行。
(2)如果是晚上进行,开赛时间为:19:30。
(3)如果是下午进行,开赛时间为:15:30。
2、2014赛季乒超联赛第一阶段最后一轮的全部比赛必须在晚上19:30统一开赛。
3、如果俱乐部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开赛,则必须在比赛日前5个工作日向联赛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更改比赛时间。
六、未达到注册要求的俱乐部:
(一)获得2013赛季乒超联赛第1-9名的俱乐部获得2014赛季乒超联赛的参赛资格,但未达到注册要求的俱乐部将不予注册参赛。
(二)获得2013年甲A俱乐部比赛男、女冠军的2支俱乐部将获得2014年乒超联赛的参赛资格,但未达到注册要求的俱乐部将不予注册参赛。该俱乐部仍然参加2014年的甲A比赛,其它甲A俱乐部不可替补。
七、奖励办法:
2014乒超联赛将对获得优异成绩的俱乐部和运动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详见《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奖励实施办法》。
八、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2014乒超联赛的每场比赛将由联赛组委会指派比赛监督1人,临场裁判2人。主裁判在比赛过程中将履行部分裁判长的职责。具体规定详见《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比赛监督和裁判员工作的管理办法》。
九、主场设定、赛场设置和广告权益:
参加2014乒超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主场设置的规定》、《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体育馆及器材管理办法》、《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主场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和《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赛场广告的管理办法》。
十、新闻宣传:
参加2014乒超联赛的各参赛俱乐部必须参照《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新闻宣传、媒体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电视转播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关于运动装备的规定:
参加2014乒超联赛的各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2014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关于服装及运动装备的管理办法》。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中国乒乓球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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