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2015年5月19日,中国足球协会发布了中国之队赛事商务合作征集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之队赛事商务合作征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之队主赞助商、官方赞助商、官方供应商务合作征集
项目编号: 20150505
二、项目内容
本次征集为三包。
第一包 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之队(以下简称“中国之队”)主赞助商权益:
•中国之队主赞助商权益可向合作企业提供中国之队在全国范围的主赞助商称谓权利,并可在比赛现场获得8块广告板(或LED电子显示系统中18分钟)的品牌曝光权益;
•合作周期为4年,合作价格不低于5000万/年
第二包 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之队(以下简称“中国之队”)官方赞助商权益:
• 中国之队官方赞助商权益可向合作企业提供中国之队在全国范围的官方赞助商称谓权利,并可在比赛现场获得4块广告板(或LED电子显示系统中9分钟)的品牌曝光权益;
•合作周期为4年,合作价格不低于2000万/年
第三包 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之队(以下简称“中国之队”)官方供应商权益:
• 中国之队官方供应商权益可向合作企业提供中国之队在全国范围的官方供应商称谓权利,并可在比赛现场获得2块广告板(或LED电子显示系统中4.5分钟)的品牌曝光权益;
•合作周期为4年,合作价格不低于1000万/年
排他性行业:
1、啤酒类;(排他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轮胎类;
3、银行、保险、投资;
4、所有形式的包装饮用水(不含桶装水)、液体咖啡、液体茶、功能性饮料、果汁饮料;
5、运动休闲类装备。
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是中国足协指定的“中国足协中国之队”项目的代理人,享有在全球范围内开发、使用和经营该等全部商务资源的权利。
“中国足协中国之队”是中国足协控制和管理下的各级国家足球队,包括: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中国国家男子U23/U22/U21足球队、中国国家男子U20/U19/U18足球队、中国国家男子U17/U16/U15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青年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少年足球队。每年各级国家队共进行不少于20 场比赛,其中,中国足协中国之队在大陆参加的和/或拥有大陆电视转播权及电视信号的中国足协中国之队主客场比赛(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足协拥有全部商务权益的由国际足联、亚足联以及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组织的正式比赛、单场国际友谊赛)不少于16场。
三、合格的报价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优秀的企业实力和企业品牌形象,拥有专业高效的运营团队。
4、熟悉足球运动,对中国足球赛事的媒体价值及商业价值有充分的理解;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014年第四季度或2015年第一季度)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四、报名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征集单位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只有按征集单位要求预先进行报名的企业方可参与谈判。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及谈判须知
(一)第一包 中国之队主赞助商征集须知
1、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9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1号 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
报名人未提交报名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报名后可领取征集文件,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征集文件,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1号 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
逾期递交或报价文件不符合采购规定,则被拒绝。
3、谈判
时间: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7层 中国足球协会
报价人须按征集单位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如未能按时参加谈判,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征集活动。每个报价人指定的谈判代表不得超过三人。
(二)第二包、第三包 中国之队官方赞助商、官方供应商征集须知
此两包报名及征集无时间限制,招满即止。
(三)联系人
联系人:黄卉、夏冰
联系电话:010-67159924;67159928-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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