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财政部发布今年第55号公告。公告提到,2012年中央专项彩票[微博]公益金支出104.7亿元。彩票公益金是如何使用的,一直是备受彩民和社会公众关注的话题。彩票公益金花在了哪里?花的有没有效率?对解决社会问题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公益时报》记者观察到,现在公众除了能从每一年度财政部、民政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一些地级市、县关于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公告》中获知彩票公益金的相关信息外,几乎没有其他渠道能相对完整地获知各部门、各地关于彩票公益金使用的信息。即便是《公告》,也只能告知公众,彩票公益金支持了什么项目、花了多少资金。总体看来,《公告》中的信息十分粗略,特别是对于彩票公益金是怎么花的,花的有没有效率等,几乎无处可寻。
尽管财政部发文规定各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部门每年应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但具体应该公告什么内容却没有做出具体说明,因此,这使得各地各部门的公告普遍较为粗略,内容只是告诉公众花了多少资金资助了什么项目。《公益时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公告中增加彩票公益金项目决策信息、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实施效果信息以及项目评估信息等,是彩民和社会公众的期盼。
现行公告内容粗略
以《民政部2012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中的养老服务培训项目为例,《公益时报》记者发现,公告提到“该项目的支出为2000万元。”“此项目是2011年‘养老服务培训’项目的延续性项目,主要包括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培训、养老服务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院长)培训和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全年累计培训4600多人,平均每期培训天数为10天。”
以上是关于该项目的全部信息,除了支出资金量和培训人数以及培训的大致内容以外,公众读不出更为详细的信息。
2012年财政部出台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财政部应当于每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省级以上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单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但是,对于上述公告具体应该公告什么内容,这一管理办法并无具体规定,这也导致各省的公告不尽相同。《公益时报》记者观察到,绝大部分省份的公告内容大致相同,就是花了多少资金,支持了什么项目。有的省份公告内容甚至简略到只有两三百字而已,比如海南省和贵州省。当然,也有极个别省份的公告内容相对详尽,公告中体现出彩票公益金的具体用处,比如甘肃省。
建议完善项目信息
一份完善的公告,除了显示公益金的筹集情况外,在使用部分,应该包含项目决策信息、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实施效果信息。
以《民政部2012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中的养老服务培训项目为例,对于该项目的决策过程,公众想知道的是,该项目是如何确定的,要达到什么目的,为什么支出是2000万元,公告中应将这三个问题予以说明。
另外,在项目决策的过程中,有没有进行项目评审,如何评审的,也应有清晰的内容。
项目确定之后,建议向社会进行公示,听取来自社会公众的建议。
其次,在公告中应添加项目实施的信息,以《民政部2012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中的养老服务培训项目为例,该项目是由何单位具体实施的,资金是如何拨付的,是一次性到位还是分期拨付,钱是如何花出去的,这些内容在项目实施部分必不可少。
最后,项目实施的效果如何?以《民政部2012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中的养老服务培训项目为例,对于该项目的实施效果,在《公告》中也无迹可寻。公众想知道的是,该项目实施以后,达到了什么样的社会效果,对于参加培训的人员,他们得到了怎样的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项目的可持续性等,这些内容在评估中都应该体现。
项目信息要透明
公益金使用部门每年一度的公示其实是对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从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以及资金拨付、后期反馈等,全部向社会公示,让公众对于资金的使用去向一目了然。项目信息透明、资金使用透明、彩票公益金使用透明,才能赢得彩民信任,反过来促进彩票的销量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另外,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然产生项目的管理费用或者行政支出费用,对于这一项支出,也应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花出去的每一分钱,公众和彩民都有权知道。
信息公开相对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更重要一些,因为透明是公益事业的生命线。
在项目实施的中期和终期,建议对项目进行评估。只有通过评估,才能获知该项目的实施效果如何,社会效果如何,如果效果好,那么可以继续实施,如何效果一般或者不尽如人意,那么可以及时停止,以防止浪费更多的彩票公益金。
对项目的评估,建议分两个阶段或者三个阶段,比如项目实施中期进行一次评估,项目结项之后再进行一次总体评估,这样能监督资金的使用效率,如果在项目实施中期进行评估后发现了问题,那么在后期的实施就可以得到及时的修正,保证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
对于评估的内容,建议在每年一次的公示中予以体现。
另外,对于评估的主体,是由民政部门自己来评估,还是请独立的第三方来评估,从字面上看,有独立的第三方对项目评估显然更有说服力,民政部门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后,资金的使用还应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对于审计的结果,应附在公告后面。
在规定时间内公示
《民政部2012年度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于2013年4月9日向社会公示,该公告时间在规定的时间段以内。
遗憾的是,对于去年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公告,并不是所有的地区和部门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告,比如广东省、云南省、贵州省等。
对于没有按时公告的行为,在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并没有任何可以约束或者惩罚的条文,这使得各地区、各部门按时间公示只能完全靠自觉。
建议财政部门对于没有按时公示的部门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除了公示的时间以外,公示的方式也不统一。在2013年的公示中,绝大多数地区采取在各自财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官网公示的形式进行公示,也有一些个别地区,如浙江省,选择在《浙江日报》进行公示,如此一来,如果看不到《浙江日报》,公众根本无法看到浙江省的彩票公益金公示。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对公示的方式进行统一。
(本报记者 杜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