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小三争夺583万彩票案终审维持奖金平分

2013年09月03日08:30  人民网

  人民网[微博]无锡9月2日电 (陈超)江苏省宜兴市一对微信“密友”逛街时买了20元的彩票[微博],没想到却中了583万元的巨奖。从今年年初开始两人为巨奖归属问题屡发争执,最终对薄公堂。2013年4月25日,宜兴市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平分税后奖金466万余元,当事人不服上诉。人民网记者今日获悉,无锡市中院近日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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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起因:彩票中奖男子独领巨奖

  吴某和邹某(女)2012年通过微信结识,虽各有家庭但关系仍较亲密。2012年11月24日晚,吴、邹二人和朋友董某饭后到宜兴市一家福利彩票投注点买了3张票。其中董某独自买了一张,吴某和邹某花20元买了两张,彩票放在吴某处。

  事后邹某一开始并未过问彩票是否中奖,后来问吴,对方也称没中。但邹某很快发现吴某一夜暴富,买了宝马车又买了房子。邹某想开烧烤店,吴还一次性拿出20万元给她。种种迹象让她心生疑窦,后来才发现原来当初买的彩票中奖了,但吴某是独自领走大奖的。

  邹某找到对方,但吴某不承认彩票当初是她掏钱买的。尽管当初两人是通过微信结识的“亲密爱人”,但最终邹某在家人的支持下,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吴归还领取的彩票奖金税后共计466万余元。

  法院判决:税后奖金平均分割

  该案在宜兴市法院开庭后,吴、邹二人均到场,但“到底是谁买的彩票”双方各执一词。邹说彩票是她买的,她还改了一个数字,这才中的奖。吴却表示,当晚是他掏出20元买的彩票,不然彩票不会放在他身上。

  由于事发彩票店没有装监控,双方的说法无法得到证实,真相难以还原,这期离奇的彩票纠纷案也因为双方的暧昧关系引起坊间关注。2013年4月25日,宜兴市法院一审判决双方平分税后奖金466万余元。

  一审法官认为,中奖彩票的票面金额小,购买随意,能否中奖具有极大的偶然性,鉴于当时当事双方的亲密关系及共同参与购买彩票的过程,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判断,彩票的购买应是两人共同起意,共同参与,可以认为是共同行为,双方当时一般不可能对彩票的权属作出明确约定。因此,双方共同选定的彩票中奖后,其赢得的奖金应共同共有较为公平合理。

  不服上诉:无锡中院维持原判

  当事人吴某不服原审判决,随后提起上诉。吴称彩票是他买的,邹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她对彩票有所有权,而且法院判决他和邹玲是情人关系违反公序良俗。

  经过慎重研究、查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彩票作为一种有价凭证,具有不记名、不挂失、中奖具有极大偶然性的特点。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共同购买彩票后由一人持有或委托购买彩票后由受托人持有等彩票权利人与持有人不一致的情形。从当事者之间的微信往来、对话录音及当庭陈述来看,两人在购买涉案彩票时关系亲密是不争的事实。因本案中奖彩票票面金额本身较小,购买时也很随意,且二人一起至投注站购买彩票时关系亲密,两人对交往过程中的消费也不作明确结算,邹某亦参与选号并提出改号意见,故从双方关系及购买彩票的整个过程来分析,应认定彩票购买是双方共同行为。鉴于双方未对彩票的权属及奖金的分配作出明确约定,原审从公平合理角度出发,对中奖所得奖金平均分割并无不当。

  最终无锡市中院终审判定,原审判决认定购买彩票系双方共同行为并判决邹玲享有50%的彩票奖金合法有据,并不违反公序良俗。本案案由为彩票纠纷,邹某诉请吴某归还彩票奖金,原审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彩票奖金由双方共有并判决平均分割,并未改变案由,程序上不存在违法。故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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