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私买彩站犯法又亏本 律师:彩站不得租借出售

2013年08月31日10:17  扬州网

  近年来,随着彩票[微博]热的不断升温,经营彩票投注站也成为大家争抢的“香饽饽”,可是私自转让彩票投注站的行为合法吗?最近蒋王街道一家彩票投注站由于经营不善亏本,被福彩中心停了机,等去再想复机时却被告知彩票投注站不允许转让。一个说已经转给你经营了,盈亏自负,一个说不能转让,盈亏不算数,要求退还转让费,两家人为此闹上了法庭。

  为“捞金”接手彩票投注站

  家住蒋王街道的刘先生在镇上经营了一家彩票投注站,店里的事情一直是妻子在打理,近来由于妻子抽不开身,就找朋友小赵帮忙推荐人,打算雇一个彩票销售员。小赵的姐姐得知刘先生有转让该彩票站的意向,又听朋友说现在经营彩票站特别来钱,就托弟弟牵线搭桥,最终以五万多元的价格将刘先生的彩票投注站转手过来了。

  据赵女士介绍,当时他们也咨询了一些人,很多人都说彩票机是可以转让的,她也有几个朋友就转让成功了。刘先生也表示,当初,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在发放彩票机和确认佣金缴费卡卡号时,都明确交代,“如果以后要转让一定要转让双方的当事人亲自到场。”变相说明,彩票站是可以转让的。正是因为这样,赵女士才放心大胆地接手了彩票站。

  收到汇款后,刘先生口头承诺将尽快将彩票投注站的经营人变更为赵女士,由于双方都是熟人,当时也就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个礼拜后,赵女士开始催促刘先生到民政局办手续,但刘先生以正值年底,民政局比较忙,自己事情也多为由,答应过完年就去民政局过户。

  接过彩票站后,亏本不说还被“停了机”

  赵女士接手彩票站后,刚开始经营状况也还可以。可过了一段时间后,原来就在刘先生这家彩票站里卖彩票的女孩因为要考驾照辞职了,而管理仓库的老人也不愿再帮忙卖彩票了。没办法,赵女士夫妇就自己卖起了彩票。由于夫妻二人都不太了解彩票投注站如何运营,也不了解彩票站赚钱的门道,彩票店开始转盈为亏,连续亏损了几个月,赵女士不仅没能“捞金”成功,连本也没有捞回来,反而亏损了一万多元。

  眼看着彩票站是个赔钱买卖,每天还要往外掏房租、水电费、经营费,赵女士夫妻俩合计干脆暂时把彩票站关了,随后就将彩票机搬离了彩票主管部门指定的彩票站,不再营业,并欠下1071元的费用。民政部门多次电话提醒,希望他们尽快营业,并催缴费用,刘先生也提醒赵女士要珍惜机会,尤其是新上的“快3”玩法,一旦停机后,这个项目彻底停掉,不能恢复。害怕再投钱还是打水漂的赵女士没有理会这样的提醒,没过多久,福彩中心将赵女士经营站点里的彩票机停了,并取消了“快3”的销售资格。

  被告知彩票机不能转让 她想把彩票站退回去

  被停了机的赵女士思来想去就这样把彩票站关了也不是办法,想着先把彩票站重新开起来再说,于是,她就去了民政局的福彩中心咨询。意外的是,工作人员竟告诉她,法律明确规定彩票机是不能转让的,即便要复机,也要有经营权的人过来办理。赵女士一听蒙了,但她很快转而又想,既然法律不允许转让,那她与刘先生的转让行为就不算数,刘先生应该退还转让费5万元,并承担她的损失。而刘先生说什么也不愿意,“彩票站你已经经营了,亏本了你要退,赚钱了你怎么就不说退呢?况且,由于你经营不善,导致彩票站被取消了"快3"的销售资格,这账又跟谁算?”

  律师说法:千万不要私自转让彩票站

  对于退还转让费,刘先生也有说法。他认为自己当初只是转让了彩票站里的彩票机的押金、广告牌、店面装修、房租和店里的一些电器,并不是将彩票机卖给了赵女士。一个要退,一个又不肯退,到底谁有理?为此记者咨询了扬州维世德的律师孙兴斌。

  孙律师表示,国务院发布的《彩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该案中,刘先生无权将彩票投注站转让给赵女士,双方的口头协议违反了《彩票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应属无效。至于赵女士的经营亏损和“快3”被取消销售资格的损失,双方都应承担一部分,究竟结果如何要看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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