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案呈递增趋势 一嫌疑人1年内获利160万

2013年07月03日10:32  正义网-检察日报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了解到,2010年以来,该院批捕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案件13件45人,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余元,且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多的趋势。

  通过分析案件,该院发现网络赌博案存在服务器设在境外、类似传销模式运作、容易聚集参赌等特点。

  服务器设在境外类似传销模式运作

  第二市区检察院侦监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类赌博网站往往由境外组织培植,在境外设置服务器,通过国内代理接受投注,发展境内群众参赌。

  网址为www.ww777.com的赌球网站属于境外赌博集团针对内地市场专门开发的中文网站,他们招聘蔡寿全、周健锋为东莞地区总代理,在东莞发展下线及参赌人员。至案发,两人先后代理投注近万注,接受投注金额达200余万元。

  犯罪分子还利用网络技术规避抓捕。赌博网站通常使用专门的网络赌博软件,聘用高科技人员对网站进行管理,并采用加密通信方式、设置防火墙、设置动态网络IP地址、改变网络服务商等多种方式躲避打击。

  “此类赌博类网站往往类似传销模式运作,人员层级管理呈"金字塔"形。”该负责人介绍,网络赌场从上至下依次为庄家、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多个层级,庄家聘请精通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操盘,在各地招募总代理,再由总代理发展下线代理及会员投注参赌。

  赌博方式多样,赔率高

  在赌博网站的金字塔结构中,每一级代理根据自己发展的下线数量领取下线投注金额10%到15%左右的提成,发展的下线越多,获取的利润越大。犯罪嫌疑人王建表等人担任某赌博公司代理后,不到一年时间,共接受投注额约1.1亿余元,提成获利达160余万元。

  “网络赌博案件能短时间聚集许多群众参与,还与赌博方式形式多样、赔率高等特点有关。”该负责人介绍,各级代理通过电话、QQ等接受投注,然后在网站上登录账号交易,网站自动计算每期输赢数额,定期兑现。

  网络赌博的方式多样,有的通过网络游戏进行赌博,有的购买地下“六合彩”或者借助正规的福利、体育彩票[微博]等进行赌博,有的以体育赛事为载体进行赌博。每种赌博形式又有多种玩法。赌博赔率有的高达1:40甚至1:200,高赔率可以在短时间内诱惑大量群众参与。

  查办网络赌博取证难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地域跨越性,赌博网站管理人员间彼此隔离,代理与大股东、庄家之间联系较少,造成大股东或庄家难以被抓获。在查办的13起案件中,抓获庄家3人,有些庄家躲过风头后往往继续开设新的赌博代理网站继续作案。

  其次,由于参赌人员众多且分散,犯罪持续时间长,赌博交易次数多,通常在交易完毕即销毁参赌记录,查证难度大。同时,赌资往往通过信用卡网上支付或银行转账,而代理通常有数个银行账户,资金周转渠道复杂、隐蔽,难以查清全部的犯罪金额和非法牟利总额。

  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对于网络赌博的定性不同,当遇到跨国网络赌博犯罪时,公安机关难以申请国际协助,只能抓获网站的境内维护人员或境内股东及代理等方式治理赌博,打击效果不理想。

  检察机关建议加强对网上支付平台监管

  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难题,提出三点建议:

  加强网络整治工作。强化对互联网站的许可备案管理,对本地网站、虚拟主机和主机托管服务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全面清理发布网络赌博信息、提供网络赌博平台的网站。对境外赌博网站,及时采取技术措施,屏蔽相关信息;

  加强技术侦查和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确定专门的司法鉴定部门负责电子数据鉴定,利用数据复原、数据监控等技术做好网络赌博数据的还原、分析、固定工作;

  加强部门协作,阻断网络赌博交易的渠道。通过加强监管网上支付平台,及时发现网上赌资结算、转移。加强审查地下钱庄和赌博集团设立的“外壳公司”,堵塞洗钱渠道。

  作者:朱香山 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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