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宁赛区(辽宁足球俱乐部宏运队主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3年8月17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二十一轮第162场辽宁足球俱乐部宏运队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沈阳市铁西区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比赛录像,因赛区安保组织不力,入场检查不严,导致在比赛过程中,少数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干扰比赛,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实行)》第十七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对辽宁赛区予以通报批评。
望各赛区加强组织和领导,引以为戒,切实重视赛区的安保组织工作,维护赛场秩序,确保中超联赛的顺利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