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足球非首次陷暴力丑闻 业余足球曾因施暴被罚

2013年03月20日14:58  大连日报 微博

  本报记者徐媛媛

  柯钊故意踢人的事件,并不是武汉足球第一次陷入“施暴”丑闻。2012年11月,武汉业余足球在中国足[微博]协第4级联赛——全国业余足球总决赛中,就因“殴打”裁判员被中途取消比赛资格。

  2012年11月17日,全国业余足球总决赛在江西省抚州市进行,当天上午第二轮小组赛中,武汉业余足球代表、武汉宏兴队2∶0战胜青岛队。该场比赛中,当武汉队1∶0领先时,裁判判给青岛队一个“找平式”的点球。从技术角度讲,这粒点球判罚可能缺乏说服力,也因此引起武汉队教练员和部分随队球迷的不满。武汉媒体的报道将事件形容为,“武汉队教练员和球迷冲入场内‘围攻’裁判”。

  场上冲突造成比赛中断约16分钟,主裁判被逼着看了武汉队队务的比赛录像回放,并当场改判,取消给青岛队点球的判罚,进而向禁区内摔倒的青岛球员出示黄牌,并将武汉队两名助理教练和一名领队罚上看台。

  当天晚上,赛事组委会和中国足协根据裁判和比赛监督的赛后报告,决定对武汉队做出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处罚通知中对处罚理由的阐述是:“当比赛进行到第68分钟时,武汉宏兴队领队、助理教练对裁判员判罚表示不满,随之入场对裁判员进行殴打、推搡、拉扯,并调动武汉宏兴队球迷进入比赛场地辱骂、威胁裁判员,造成比赛中断,影响恶劣。”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