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若成
深圳高尔夫俱乐部(“深高”),将于2015年经营合作期满,合作期满之后,昔日“深高”将何去何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被高度关注下的“深高”,是否能得到理性的处理,结局如何?这个问题,考验的是深圳政府的眼光、胸怀,考验的是深圳是否还具有当年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先走一步的气魄和改革开放的精神。
如果说“深高”是深圳改革开放的一个标志,我相信不为过分。
“深高”第四任中方总经理陈朝行先生,前不久曾用这样深情的诗句来描绘1985年出现在深南大道上的这座高尔夫球场,那时“深南路还是一片泥泞/国贸还没封顶/深圳还没有举起土地拍卖的木槌/蛇口刚刚树起那条著名的标语……”。
而也正是在此之前的一年(也是“深高”的建设期间)的1984年, 邓小平视察深圳并写下了那幅著名的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历史其实并不遥远!看看上图,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当年的特区人需要有多大的勇气、自信心和怎么样的眼光,才敢于在这块土地上涂抹上那一道绿色!没有改革开放的政策和特区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深高”不可能出现在深圳!
这就是“深高”诞生的大背景。
从“深高”的合作经营模式,也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初期的时代特征,这完全是当年“摸着石头过河”的产物。
简单点说就是——中方提供土地、外商投资、合作经营,合作期满后企业归中方所有的招商方式。那时候,我们百废待新,亟需引进资金、技术、项目,但那时中央只给政策不给钱,土地不能买卖,也还没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所以,由政府划拨土地作价入股,这就成了中方参股的主要“出资”方式,各地开始尝试以此引进资金、技术、项目。“深高”就是以这样的模式建立起来的。
类似的案例,还有北京的建国饭店、广州的白天鹅宾馆,而这两个酒店,都已经合作期满,并完满结束与外方的合作关系。或许,这可以作为“深高”善后的参考。
广州的白天鹅宾馆是1983年开业的,到2003年,白天鹅宾馆白天鹅经过20年发展﹐合作期期满﹐当时广东省政府并未提出收回白天鹅﹐而是提出让霍英东先生买或者租﹐继续经营白天鹅宾馆。霍先生考虑到购买难以确定白天鹅的价钱﹐租也不太合适﹐最后双方协商的结果是确定由霍先生的公司承包经营。
北京建国饭店1982年开业, 根据双方当时签订的《合作建造和经营北京建国饭店合同》,双方遵循“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方针,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与投资比例相同。1998年4月28日,中国国际旅行社北京分社(后改为北京旅游公司)与香港中美旅馆发展有限公司的《合营合同》期满(包括原合同规定的十年合营期和以后延长的六年合营期),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甲方用一美元购得乙方的全部股份,建国饭店的全部财产和权益归中方所有,双方全部合作关系结束。
以上两个案例都顺利的结束了原来的契约关系,国家也因此得到了两家五星级酒店,并以此培养了一大批的酒店管理人员,填补了酒店业这方面的人才缺乏。
这两个酒店的改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社会关注,国人可以继续享用这两座五星级宾馆,享用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没有听说因为五星级酒店只为少数有钱人服务需要“还五星级酒店于民”的说法。
为什么偏偏“深高”就引起了如此“隆重”关注呢?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来,只要沾上“高尔夫”三字,都会引起汹涌澎湃的舆论讨伐,媒体也乐此不疲的迎合这种需要,不惜尽情炒作而博眼球。
但在这些对高尔夫恨不得必除之而后快的汹汹舆论中,有一些提法确实令人担忧——还不仅仅是因为高尔夫。
我们目前处于社会的转型期,这是一个焦虑、浮躁、有时甚至是戾气和缺乏理性的社会,看看反日大游行最后演变为砸车潮就可以明白了。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敌视、仇恨,更容易被激发,而“和谐”和稳定,我们都知道是如何的弥足珍贵!
在如何处理“深高”后续事宜的问题上,“还绿于民”是一个最响亮的口号,但是这一提法并不妥当!这是一个唤起敌视而不是呼唤和谐的提法!联系起近日又被提起的“阶级斗争学说”,我们似乎又隐隐闻到了什么气息!
高尔夫不过是一项体育运动,这应该是常识,为什么打高尔夫球的人就不是“民”了呢?不是“民”的人又是什么人呢?
按照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关于“人民”的定义“……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如果不是“民”,后果很严重!
对一个体育项目及其参与者启用阶级分析,或变着法子、绕着弯子问姓“社”还是姓“资”、是“民”用还是“非民”用,以此决定一个体育项目场地的去留和划分个人身份的社会属性,无疑是只有在我们这个曾经“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国度才可能出现的怪事。
作为一个有着长期“不患寡、患不均”传统的国度,我们似乎对共同贫穷有相当大的容忍性、但似乎难以容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非法致富者当然不在容忍之列)!我们必须警惕社会仇富心理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
还有的就是国人的“麻将心理”——我糊不了,也不能看着让你糊!
这个社会经常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我们常常满腔热情的干着自己都并不了解或真正了解的事。就我们自己而言,我们也曾经满腔热情的参与过各种大批判,批《红楼梦》研究、批胡风、批三家村、批《修养》、批孔、批《水浒》、批三项指示为纲……。
近期发生在香港的“占中”事件也让我们困惑不解,一帮90后的大、中学生居然满怀热情的集体“怀念美好的殖民地时光”,有的甚至希望回到大英帝国的怀抱,并不惜以身试法,冲击军营、政府总部……。
我怀疑,许多对高尔夫口诛笔伐、义愤填膺的键盘勇士根本就没进过高尔夫球场,更不要说对这项运动有所了解,因为他们对讨伐的对象表现出来的常常只有无知,但他们的愤怒和憎恨却是如此真实!
鲁迅说“老实是无用的别名”,我常常会想,愚昧会不会是淳朴的别名?有时候,只要成功把某一个事物、某一个人妖魔化、污名化,其后的事就自然有热情的民众跟上,后来的事就可以归之于“民意”了!这样的事,历史上屡有发生。
300多年前,明朝的抗清名将袁崇焕被诬以“通敌”,崇祯皇帝将他判处死刑,1630年9月22日,袁崇焕在北京甘石桥被凌迟3543刀至死,北京市民相信是袁崇焕把敌人引到京城的说法,恨其“通敌”,万人争啖其肉……!
40多年前,我们也曾对妄图“复辟资本主义”、“让广大人民吃二遍苦、受二茬罪”的刘邓陶、走资派义愤填膺、怒不可遏,展开过全民批判、批倒批臭、还要踏上一只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历史真的并不遥远!
“深高”的前景,不外是“去”和“留”。去,自然就是去高尔夫,“去”后的“深高”,或许是建高楼、豪宅、商业,或许是成为市民可以自由出入的公园,或许两者都兼顾了,我们都管不了。
如果是留,也还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外方撤出,中方公司持有全部股份,继续原来的模式经营;另一种是将原来的会员制球场改制为公众球场,降低打球费用,对所有市民开放,让全体市民可以体验或参与高尔夫运动,同时也将球场作为本地培养高尔夫选手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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