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欧冠1/8决赛落幕,切尔西和阿森纳都被淘汰出局。两支英超球队的出局都是因为客场进球少,其中绝杀蓝军的还是蒂亚戈-席尔瓦在加时赛打入的客场进球。足球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已经使用了50年的客场进球规则,也再一次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客场进球规则是否应该取消?如果保留,又应该在哪些场合使用这一规则呢?
高效而特别的Tiebreaker
Tiebreaker,顾名思义就是“打破平局的手段”。球迷们都很熟悉,在主客场双循环制的比赛中,两队积分相同时会有一大堆的tiebreaker作为比较标准,来决定排名的先后。两支球队进行的主客场两回合淘汰赛,实质上就是只有两支球队参加的双循环联赛。最初这种两回合制的比赛只比较积分,也就是说如果A队主场3-0获胜,客场0-1失利,依然要和B队进行附加赛来决定胜负。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有了计算总比分的概念,这其实就相当于积分相同比较净胜球。1938年世界杯预选赛,波兰淘汰南斯拉夫,就是依靠“平均球”的优势(平均球是用进球数除以失球数,在计算两回合比赛时和计算净胜球并无差别)。
问题当然可以继续问下去,如果净胜球(总比分)相同怎么办?联赛体系中可以比进球数,但这一点在两回合淘汰赛显然行不通。于是在进球的“质量”上做文章,就成了很自然的想法。当时的交通和场地条件,以及各队对于客场比赛的适应程度,都无法与当今相比。按照阿森纳主帅温格的说法:“因为当时电视上不直播比赛,所以到客场就是被浑身乱踢。为了鼓励大家去踢客场,所以就引进了客场进球规则。”1964-65赛季的欧冠和欧洲优胜者杯,如果刨去32进16的比赛(因为其中有些场次实力差距过大),其余比赛中客队的场均进球数恰好为1个。因此欧足联制定了客场进球规则,鼓励客场球队进攻。
这样的规则设定,也符合球迷们的某种印象:当一场比赛以4-3结束时,赢球方总会给人一种“不稳妥”的感觉;而如果同样的比赛以1-0结束,这种感觉相对就会弱不少。以当时客场比赛的难度,在客场能够取得更多进球的球队,似乎比对手略胜一筹。从效率的角度来看,客场进球规则相当出色。自从诞生以来,大量的两回合总比分战平的淘汰赛通过客场进球分出高低,实乃一种高效的Tiebreaker。
不过从比赛公平的角度来说,客场进球规则却很难让人完全信服,毕竟很难说主场1-0的胜利就一定优于主场4-3的胜利。关于这一规则的争论,弗格森爵士认为焦点是客场进球今天是否还有意义:“有些人认为,客场进球已经不像过去那么重要,因为现在更多的球队会在客场争取胜利。30年前的防守反击只会有一两名球员参与,现在却通常有五六人迅速压上,人们对防反的态度也比当时更为宽容。”当客场之旅不再荆棘丛生的时候,客场进球的意义也确实会引起争论。
但如果取消客场进球规则,两支总比分打平的球队要如何决定胜负?如果依靠加时赛或者点球,那么凭什么加时赛或者点球要在某一支球队的主场进行?欧冠1/8决赛可以根据小组排位决定主客顺序,那么往后的轮次呢?假如比较之前比赛的战绩,那么这个战绩又跟此前的对手有关:有的小组第二积分能到15分,有些小组第一则可能只有11-12分。无论设计怎样的标准,恐怕都很难保证完全的公平。
事实上,先客后主本身就不是一种完全公平的赛制。两位国外学者2007年在《体育科学期刊》上发布了一篇论文,对后打主场的球队晋级概率更高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考虑到实力差距的因素(晋级可能性相对较大的小组第一后打主场),他们对晋级概率进行了一定的修正。但先客后主的球队修正后的晋级概率依然接近55%,这还是明显高出50%的。既然赛制上并无法保证绝对公平,那么能够高效地分出胜负的客场进球规则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扣人心弦的0-0与2-1
1965-66赛季的欧洲优胜者杯,欧足联开始实行客场进球规则。在当年优胜者杯第二轮的比赛当中,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洪韦德队成为了历史上第一支依靠客场进球晋级的球队。他们客场3-2击败布拉格杜克拉,虽然次回合主场1-2失利,但仍然顺利过关。随后这项规则陆续在博览会杯和欧洲冠军杯当中使用。客场进球规则最有趣的一个案例,来自1971-72赛季的欧洲优胜者杯格拉斯哥流浪者与里斯本竞技的比赛当中。
第一回合比赛,流浪者队在主场伊布罗斯公园3-2力克对手。次回合里斯本竞技队3-2还以颜色,双方只能进入加时赛。加时赛中双方各入一球,120分钟结束时的比分定格为4-3。然而当值主裁判荷兰人范拉文斯竟然记错了加时赛依然要计算客场进球的规则,要求双方进行点球大战。激动的里斯本竞技球迷甚至翻越护栏,围到了球场边线附近。点球大战中,里斯本竞技获得胜利,他们的门将达马斯被球迷们高举起来庆祝。
当时的流浪者球员约翰斯顿回忆道:“我记得自己低着头坐在更衣室里,然后记者菲尔格里夫走了进来,说我们出线了。”菲尔格里夫将情况告诉了流浪者主帅瓦德尔,后者迅速找到欧足联的比赛官员,将关于客场进球规则的条文找了出来。显然瓦德尔是对的,欧足联也更改了比赛结果,宣布流浪者队晋级下一轮。更神奇的是,经历了这个小波折的流浪者队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获得了那届欧洲优胜者杯的冠军。类似的故事当然还有曼城主帅佩莱格里尼在客场3-2领先拜仁时,由于不清楚客场进球规则导致没有发狠强攻,因而错失小组头名——这个规则就像一剂小小的调料,能让比赛更加有趣,增加球迷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客场进球规则的存在,让首回合主场0-0战平成为了一个可以接受的比分,很多时候评论员都在强调主场不失球的重要性。弗格森也说:“当我在主场时,我会对自己说,千万别丢球。”客场进球的负担太沉重,导致第一回合坐镇主场的球队采取相对谨慎的策略,也是很多客场进球规则的反对者的一大论点。因为这不仅与主场全力争胜的传统想法不符,也会导致先打主场的球队空有主场优势却不敢轻举妄动。
与0-0相对应的一个比分则是2-1,这个比分在不计客场进球时,毫无疑问是优于0-0的。但在客场进球规则下,客场0-1的结果都足以使得主场0-0和2-1的球队被淘汰。因而很多时候,一支球队即使在首回合主场比赛中2-1获得胜利,人们依然认为他们有不小的可能性被淘汰,尤其是在双方实力差距并不太大的情况下。在客场进球规则实行的这些年当中,也就数首回合0-0和2-1带来的变化最多,也最为精彩。
2002-03赛季AC米兰与阿贾克斯的欧冠1/4决赛就是一大经典,双方首回合在阿姆斯特丹战成0-0。回到圣西罗,因扎吉为AC米兰首开纪录。下半场利特马宁扳平比分,但2分钟后舍甫琴柯旋即再入一球。孰料第78分钟,皮纳尔的补射再度将比分扳平。伤停补时阶段,托马森为红黑军团最终完成绝杀。比赛完美地诠释了客场进球规则的魅力——从因扎吉的第一球开始,出线权五度易主,以惊心动魄的补时绝杀告终。一个客场进球,就足以掀起巨大的波澜,导致场面局势风云诡谲、变幻莫测。2012-13赛季多特蒙德主场3-2险胜马拉加的比赛,也是首回合0-0之后引发的经典战役。
带着主场2-1的优势来到客场的球队,随着客场进球数的变化,比赛形势同样难以捉摸。即便次回合主队上来就顺风顺水连续进球,也未必能够完全击垮他们——2009-10赛季欧冠,曼联早早3-0领先拜仁,总比分来到了4-2。然而随着奥利奇扳回一球,拜仁的出线形势陡然好转:进一个球就可以出线,和进一个球才能扳平,对球员的激励作用肯定是不同的。而当次回合主队2-1领先,双方总比分暂时战平时,主队则有可能因为忌惮客场进球而格外谨慎,导致比赛变得沉闷——与其冒着被对手进球的风险,还不如在家门口踢点球划算。
上表给出了自从实行客场进球规则以来,欧冠当中首回合主场战成0-0和2-1的球队次回合的情况分析(截至本赛季欧冠1/8决赛结束)。从1994-95赛季开始,欧冠形成了较为明确的“先进行小组赛,再进行淘汰赛”的赛制。两回合淘汰赛的场次足够多,实力也更为接近(与改制前32进16的第一轮淘汰赛相比)。最近20年,淘汰赛首回合主场战成0-0的场次远多于2-1,一定程度上也佐证了客场进球导致首回合主场球队相对保守的观点。但无论是整体情况还是最近20年,主场2-1的晋级概率都要比0-0大得多。这也说明主场不丢球并非至关重要的目标,大部分时候一场胜利还是比一场闷平更有机会晋级。即使有客场进球规则的存在,也不应该压抑主队进攻和求胜的欲望。
哪些场合应该用?
除了客场进球规则本身,不同的赛事对于客场进球的使用规则也不相同,主要的区别是在循环赛和加时赛中客场进球规则的运用。在欧冠小组赛积分相同比较战绩时,是计算客场进球的,在亚冠则不算。本赛季欧冠小组赛第四轮,尤文图斯主场3-2击败奥林匹亚科斯,比达尔在最后时刻罚失一个点球。由于客场0-1负于对手,此球不进导致斑马军团在和对手的相互交锋中由于客场进球劣势处于下风。好在斑马军团最终积分压过对手,没有因为这个点球不进葬送小组出线。
关于这些规则也有很多的讨论,尤其是加时赛是否应该计算客场进球。支持者认为这是对客队的一种补偿,因为这30分钟加时赛并非在中立球场进行;反对者则表示,一旦客队进球,主队就必须在加时赛中获胜才能晋级,这将导致主队采取保守的策略,大大增加加时赛打成0-0的几率,那么加时赛存在的意义就会降低。倒是英格兰联赛杯半决赛的做法很有意思:常规时间并不计算客场进球,只需把总比分追平,加时赛再计算客场进球。这样的话常规时间客场进球不够的球队,就有机会在加时赛补上这一劣势。
以客场1-2失利回到主场的球队为例。如果主队在常规时间内1-0获胜,客队还有30分钟的时间来争取打入客场进球;如果主队在常规时间内3-2获胜,他们也不会立即出局,也还有30分钟的时间来争取在总比分上超出对手。这样的规则虽然有些麻烦,但也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只是这种在90分钟内不计客场进球的做法,很可能导致加时赛的场次大大增加,这对于比赛压力非常大的球员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像南美解放者杯那样,在特定的轮次采用不同的规则,有可能成为一个解决办法。
而在小组双循环赛当中,在比较相互战绩时采用客场进球规则就不是那么合理了。毕竟双循环赛中两队的交手和淘汰赛的两回合是不一样的,没有那么你死我活。再考虑到之前提过主场1-0的胜利未必就一定优于4-3的胜利,因而在还有其他参数(比如总进球数)可以比较的情况下,非要通过相互战绩的客场进球分出高下就显得有些勉强了。欧冠中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事情:2000-01赛季欧冠小组赛,里昂与奥林匹亚科斯同积9分,里昂正是凭借客场进球优势(主场1-0,客场1-2)淘汰对手出线。
另一个经典的例子也和奥林匹亚科斯有关(加上之前提到的对里昂和对尤文图斯,这支希腊豪门似乎总是摊上这样的事情),那是2004-05赛季的欧冠小组赛。在最后一轮之前,利物浦只有击败奥林匹亚科斯才有可能出线。上半场比赛,里瓦尔多任意球破门将利物浦推上了绝境。因为按照规则,客场曾0-1负于对手的利物浦,必须打进三个球才能晋级。结果红军在下半场爆发,第86分钟队长杰拉德用一记标志性的半凌空劲射打进了确保出线的第三球。此后利物浦最后一路过关斩将,夺得队史第五座欧冠,这场3-1也为人所铭记。
关于客场进球的争论,说到底还是关于足球规则的高效性和公平性的讨论。不过客场进球规则自问世以来,催生出了不少经典名局,大大增加了杯赛淘汰赛的不确定性。这一制度目前面临改革,不论最终的结局如何,都应该尽量兼顾淘汰赛的公平性和戏剧性。
(布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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