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赛季CBA联赛俱乐部准入评估工作通知(5)

2012年10月30日09:52  中国篮协官方网站

  违反本规定(10)、(11)、(12),均一次性扣1分。

  第二十七条(分值12)  俱乐部可以申请设置分赛场,分赛场不能跨省设置,并且,场馆条件必须保证符合以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要求。同时,俱乐部要协议拥有分赛场的经营权;设置分赛场的所有费用由俱乐部负担。设置分赛场必须在联赛准入时一并提出申请并报附双方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以及检查分赛场时所应准备的所有材料,分赛场经检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扣分办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性扣12分。

  第二十八条(分值12)  俱乐部必须拥有或协议拥有具有使用权的训练基地。训练基地建有球队生活、训练、学习所必需的设施,包括场馆、健身训练房、餐厅、洗浴房、资料室及医疗设施和相关设备,其中至少有一块室内标准篮球场。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须在申报时提交训练基地相关材料及文件,包括:

  (1)基地平面图、设施明细资料;

  (2)俱乐部拥有的训练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包括:属协议拥有的训练基地,必须提供俱乐部与产权人双方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合同(使用权2年以上)以及产权单位能够证明其所属权的资质性文件;属俱乐部自有的训练基地,必须提供产权证明或投资建设证明文件,训练基地验资报告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实地评估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扣分办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性扣12分。

  第二十九条(分值3)  俱乐部接待客队的酒店必须是三星级以上宾馆,宾馆与比赛场馆距离不得超过10公里。宾馆走廊、房间应尽可能安静、隔音,必须有可打开的窗户,要具备24小时供应洗澡热水、空调(暖气)等条件。主队俱乐部应与客队下榻宾馆签署安保工作协议,客队下榻的楼层要专门安排安保人员值守确保客队人身财产安全,保证运动员休息。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须在申报时提交客队酒店相关材料及文件,包括:

  (1)宾馆名称、星级标准(资质证明)、与体育馆距离的证明文件;

  (2)俱乐部拥与宾馆签订的安保协议或相关协议(草案);

  (3)俱乐部应提交承诺书,如果在实地评估检查中不合格,保证按照要求重新选定和申报客队下榻酒店。

  扣分办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性扣3分。

  六、俱乐部推广工作

  第三十条(分值2)  俱乐部应制定服务球迷、服务媒体、服务赞助商(以下简称“三个服务”)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应提交:

  (1)   

  “三个服务”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的相关文件。

  (2)   

  2012-2013赛季志愿者招募、培训计划和服务细则。

  扣分办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性扣2分。

  第三十一条(分值3)  俱乐部应在主场设立专柜(或专卖店),并且在体育馆内适当区域设置餐饮售卖区,至少赛前一个小时提供售卖服务。在比赛期间体育馆内不得销售或展示联赛赞助商竞争品牌的产品。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必须提交

  (1)联赛和或俱乐部产品专柜的照片;有专卖店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专卖店的照片;

  (2)餐饮区的照片和售卖食品种类。

  (3)承诺并执行在比赛期间不得在体育馆内销售或展示联赛赞助商竞争品牌的产品。

  扣分办法:违反本规定,每个条款扣1分。

  第三十二条(分值2)  俱乐部必须和当地社区和球迷建立长期有实质内容的良好关系,在当地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在非赛季期间,俱乐部应至少举办一次青少年篮球训练营;每个俱乐部应建立球迷俱乐部,每个赛季给球迷俱乐部提供不少于10万元的经费支持;全年每季度举行至少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和球迷交流活动。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必须提交:

  (1)俱乐部拟组织公益活动、篮球训练营、球迷交流活动的计划,包括有关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等,附2011-2012赛季期间或赛季结束后的活动照片或简报;

  (2)2011-2012赛季球迷俱乐部会员名单以及球迷俱乐部活动的经费开支发票或财务报表。

  扣分办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性扣2分。

  第三十三条(分值2) 俱乐部应建立健全俱乐部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负责人专门负责本俱乐部新闻(媒体)工作以及在赛季期间负责媒体接待工作。俱乐部应和当地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必须在当地指定主流媒体合作伙伴,其中广播电台、网络各一家,报纸两家以上。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应提交:

  (1)新闻(媒体)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也可为同一人)名单及从事新闻(媒体)工作简历;

  (2)俱乐部新闻工作制度以及媒体接待工作细则(必须符合准入标准的相关要求);

  (3)当地指定媒体合作伙伴名单及合作协议原件。

  (4)书面承诺:联赛期间,在媒体工作室开放的时间内(比赛开始前至少1个小时至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包括比赛期间),俱乐部必须安排专人(可以是经过俱乐部培训的志愿者)在媒体工作室内值班,为媒体服务。联赛开始前10天,俱乐部必须主动将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简历以及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络方式以传真的方式报联赛办公室(010—51696030)。

  扣分办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性扣2分。

  第三十四条(分值6)  主场(包括分赛场)媒体(专用)工作室必须符合CBA联赛的要求:

  (1)面积要求在20平方米以上,并且须设置在距离场馆媒体席位最近的通道附近;

  (2)书面承诺:联赛期间,按照联赛场馆规划的统一要求布置媒体工作室,设置至少10人同时工作的桌椅,能接收到现场比赛信号的25寸彩色电视机一台,走时准确的挂钟一个,室内有线宽带上网接口至少10个以上,或者提供免费无线宽带上网服务,媒体工作室至少在赛前1个小时至赛后半小时对媒体开放。

  (3)书面承诺:联赛期间,在媒体工作室开放的时间内,必须向媒体提供有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纸杯、两种以上点心、两种以上水果,要准备足量的联赛指定饮品、速溶咖啡(赛前检查时应有20包以上)、简餐(方便面或盒饭,赛前检查时应有10盒以上),随时可以增补。为提高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场馆,媒体工作区域尽可能与餐饮区域分隔开。

  (4)书面承诺:赛区技术统计设备必须与CBA官网(www.cba.gov.cn)连接,以保证CBA官网不间断地获得临场比赛的技术统计信息。

  扣分办法:

  违反本规定(2),一次性扣2分,违反本规定(3)、(4),每场比赛扣1分(上限不超过6分);

  第三十五条(分值6)  文字记者席(区)必须设立在看台上,或者设置在便于管理的恰当位置但不得设置在记录台后面及附近。文字记者席(区)必须设置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严禁设在篮架后面),并有就近或专用通道通往媒体休息室和新闻发布厅。

  文字记者席(区)内,应设置不少于20个坐席(北京赛区不少于30个)。举办开幕式揭幕战、半决赛、总决赛的俱乐部主场必须提供不少于40个的文字记者席。文字记者席(区)要配备与座位数相同数量的电源插口和宽带接口或者提供免费无线宽带上网服务。比赛时,文字记者席(区)必须有明显标志并被有效隔离,俱乐部要设专人负责管理,为媒体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确保记者席(区)不得被其他人员挤占。记者席只允许预约持证记者就座,即使记者坐不满也不得其他非媒体人员就座。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应提交:

  (1)20个文字记者席(北京赛区30个文字记者席)的位置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详细说明(如通道设计、流线设计、隔离带、电源和宽带接口等)及照片。准入检查通过后不得更改位置及配备。实地评估检查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将限期整改,再次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准入资格。

  (2)书面承诺:俱乐部提交承诺书,如举办开幕式揭幕战、半决赛、总决赛,俱乐部必须承诺提供不少于40个的文字记者席。

  (3)书面承诺:联赛期间,要对记者席进行有效隔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媒体席(区),为媒体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确保记者席不被其他无关人员挤占。

  (4)书面承诺:联赛期间,如果在媒体进行了预约采访登记后,俱乐部或赛区应该为媒体(文字和摄影、摄像记者)提供规定和热情周到的服务。

  扣分办法:

  赛季中,一旦在检查时出现记者席(区)未设置明显标志或未被有效隔离或无专人负责管理而出现被其他无关人员挤占等情况,每次扣3分(上限不超过6分)。

  第三十六条(分值2)  主场(包括分赛场)体育馆内摄影记者拍摄区域为比赛场地主机位近侧的两个端线外,摄影区内可摆放简易座凳,可分前后两排,但一定要有专人负责对摄影区进行管理。其他任何无关人员(含安保人员、啦啦队、非本岗位志愿者等工作人员)不得挤占本区域。所有举办开幕式揭幕战、半决赛、总决赛的俱乐部主场届时还要额外提供不少于10个的摄影记者拍摄位置,拍摄位置均不能遮挡场内联赛广告。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应提交:

  书面承诺:设专人负责对摄影区的管理,确保联赛统一预留的摄影区域不被无关人员挤占;如举办开幕式揭幕战、半决赛、总决赛,所有俱乐部,除联赛统一预留的摄影区域外,必须保证额外提供不少于10个的摄影记者拍摄位置。评估时,必须提供平面图示及图片。

  扣分办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性扣2分。

  第三十七条(分值1)  联赛期间,俱乐部必须在场馆内为联赛赞助商(包括俱乐部赞助商)提供独立或与领导共用的休息室(必须在体育馆的入口处、通道内、休息室门口有醒目的标识)。独立休息室的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俱乐部在休息室内必须向赞助商提供有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纸杯、两种以上点心、两种以上水果,要准备足量的联赛指定饮品、速溶咖啡(赛前检查时应有20包以上)、简餐(方便面或盒饭,赛前检查时应有10盒以上),随时可以增补。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应提交:

  (1)联赛赞助商休息室的照片。

  (2)赞助商休息室的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

  (3)书面承诺:在联赛期间,俱乐部向赞助商提供有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纸杯、三种以上点心、三种以上水果、足量的联赛指定矿泉水和或其他饮料、速溶咖啡等。

  扣分办法:

  违反本规定,一次性扣1分;

  第三十八条 (分值2)每场比赛按照联赛手册规定提供赞助商所需的主席台及观众席门票(300张),数量、位置、提供时间均需满足联赛手册规定,如赞助商主要领导出席,应保证提供相应的主席台前排位置的座位。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应提交:

  (1)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书;

  扣分办法:违反数量、位置、提供时间的规定,每一项一次性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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