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赛季CBA联赛俱乐部准入评估工作通知

2012年10月30日09:52  中国篮协官方网站

  国篮协关于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评估工作的通知

  篮球字〔2012〕522号

  各俱乐部:

  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将于2012年11月24日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俱乐部建设,我们修订和完善了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和细则。现将《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因文件篇幅较大,请各俱乐部自行从中国篮协官网www.cba.gov.cn下载。各俱乐部务必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底之前,将申报材料报至中国篮协。11月初,我们将对各场馆根据统一制定的场馆规划方案和硬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具体行程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方伟,电话:010—51696029。

  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

  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

  中国篮球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篮球俱乐部职业化建设,促进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我国职业篮球俱乐部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包括《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办法》和《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评估细则》两个部分。

  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

  俱乐部准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篮球俱乐部职业化建设,规范职业篮球俱乐部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以及中国篮球协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是由中国篮球协会(简称“中国篮协”)主办的中国男子篮球最高水平的职业联赛。

  第三条  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承认并遵守《中国篮球协会章程》。

  第四条  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承认并遵守《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委员会章程》并与联赛办公室(联赛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各项协议。

  第五条  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其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协议等其他内容及规定必须符合准入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  所有参加或申请参加联赛的俱乐部,必须同意在一个赛季周期内,接受中国篮协对各俱乐部执行准入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累积扣分制度。

  第二章  参赛队伍规模、参赛权、准入评估资格

  第七条  2012-2013赛季,联赛参赛队伍规模不超过17支。

  第八条  参赛权是指俱乐部获得参加联赛的权利。获得2012—2013赛季联赛参赛权的俱乐部必须具备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1)获得准入评估资格;

  (2)符合准入标准。

  第九条  获得2012—2013赛季联赛准入评估资格的俱乐部是2011—2012赛季联赛的参赛俱乐部,但俱乐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权威机构和或司法机关认定事实,经联赛委员会决议并报经中国篮协核准,将取消该俱乐部的准入评估资格:

  1、拉拢、腐蚀、贿赂裁判员、工作人员,或弃权、罢赛、打假球,或参与赌球,或怂恿球员打架斗殴、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物的;

  2、伪造与教练员、球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向中国篮球协会提交虚假劳动合同;

  3、恶意拖欠球员和/或教练员工资、奖金或拖欠转会费、经纪费等超过三个月,并且在中国篮球协会提出整改期限内仍不予全额支付的;

  4、进入破产程序,或者被裁定资不抵债,或者被勒令或决议清算或歇业,或者主要资产被指定的管理人接管;

  5、未经联赛委员会和中国篮球协会审批擅自转让俱乐部控股股权或变更俱乐部控股股东;

  6、由于各种原因俱乐部主动放弃准入评估资格的;

  7、在一个赛季周期中,俱乐部违反准入规定累积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

  8、其他违反联赛规则和/或规定,并严重损害联赛整体利益的情形。

  第三章  申报及评估检查

  第十条  获得准入评估资格的俱乐部应根据《2012-2013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将需要申报的材料在中国篮协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以中国篮协的通知为准)报联赛办公室。逾期不报的俱乐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联赛参赛资格。

  第十一条  为实施俱乐部准入方案,由联赛委员会授权成立联赛准入检查评估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小组”),由联赛办公室、财务、法律、媒体等方面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 《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评估细则》共涉及“俱乐部制度及管理”、“俱乐部运营”、“运动队建设及管理”、“俱乐部主场及硬件设施”、“参赛保证金”、“俱乐部推广工作”六个方面共38条标准。

  第四章  累积扣分制度

  第十三条  为严格准入规定,提高执行力,在2012—2013赛季期间,中国篮协将对参赛俱乐部执行准入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俱乐部违反《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评估细则》的行为,实行累积扣分制度。即在2012—2013赛季结束以后,中国篮协对出现违反行为而导致扣分的俱乐部,将给予核减联赛经费和/或取消2013—2014赛季准入评估的资格。

  第十四条 

  累积扣分办法:根据准入的要求,每一条准入标准均设置了相应分值,最低1分、最高12分。

  第十五条  扣分处罚办法:俱乐部每被扣1分,相应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累积扣分达到12分或超过12分的,除按上述标准核减联赛经费外,还将取消该俱乐部2013—2014赛季准入评估资格(对符合退出条件的俱乐部,按《中国男子篮球职业俱乐部退出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篮协。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

  俱乐部准入标准、评估细则

  一、俱乐部制度及管理

  第一条(分值12)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为XX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或XX篮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正反面复印件(评估检查时必须出示原件);

  (2)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完成年审,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存放何处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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