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2014年8月3日下午中国足协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了关于对中甲广东日之泉[微博]足球俱乐部新闻官曾士平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4年7月26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122场河北中基[微博]足球俱乐部队主场对阵广东日之泉足球俱乐部队中,比赛结束后,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广东日之泉足球俱乐部队新闻官曾士平冲入场内指责裁判员,在裁判员退场时,曾士平将足球故意踢到助理裁判员腿上,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第46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广东日之泉足球俱乐部队新闻官曾士平进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的替补席4场;
二、罚款人民币 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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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广东日之泉足球俱乐部中甲足协河北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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