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消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奥运冠军孙甜甜“被成为”郑州某住宅小区的业主,照片和签名还登上了地产商的广告宣传页。为此,孙甜甜以肖像权被侵犯为由,将该地产商告上法庭,诉请对方登报道歉并赔偿损失105万元。
6月8日,孙甜甜告诉记者,2012年9月,多名朋友询问她是否在郑州“××铂钻”小区买了房。“因为我没有在这买过房子,当时就感觉很诧异,询问大家在哪儿知道的。”孙甜甜说,通过调查,她了解到有人是在路边收到的广告传单上看到的。
“广告宣传彩页上,不仅有我的照片,还有我的签名。”孙甜甜说,意识到自己可能被侵权,就到该房地产小区的售楼中心查看情况。“在售楼中心门外的马路上,几个售楼部的人员正在拿着整沓的印有我照片和签名的广告图片向路边的行人发放。”
随后,孙甜甜找到小区开发商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及销售代理河南恒辉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两公司承认有过错,但并未处理此事。
8日,孙甜甜的代理律师刘莉说,孙甜甜是原国家队网球队员,曾获得奥运会冠军,有较高的知名度。两家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在没征得孙甜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肖像,并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涉嫌严重侵权。为此,孙甜甜将两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且在河南省级报纸上进行公开赔礼道歉;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
目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孙甜甜,原中国国家队网球队员,曾多次摘得网球世界冠军。孙甜甜1989年起在河南省业余体校练习网球,2003年孙甜甜开始与湖北选手李婷配对,在雅典奥运会上夺得女双金牌,为中国网球取得历史性突破。(王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