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报:对“锦标”的误读

2013年07月29日12:21  中国体育报

  《现代汉语词典》对“锦标”一词的解释为“授给竞赛中优胜者的奖品,如锦旗、奖杯等”。而在英语中,对应的语词“champion”,它的词意首先是“战士、斗士、捍卫者”,由此衍生出“得胜者,冠军”的词意。

  我们知道的,国际体坛经常举行的各项目的“锦标赛”(championships),其词根即是“战士、斗士、捍卫者”。这也可以理解为凡是参加锦标赛的运动选手,要么作为战士,去夺取“锦标”;要么作为捍卫者,去保住曾经得到过的“锦标”。但无论怎样,都是奔着“锦标”而去的,而战的。应该也必须是斗士的行为。

  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有些避讳“锦标”一词。中性偏多,褒义没有。当它被冠上“锦标主义”时,“锦标”被贬义了。“主义”一词是要慎用的。它一般指对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以及学术问题等所持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锦标”就是“锦标”,“冠军”就是“冠军”,谈不到“主义”上来。我们总不会造出“冠军主义”、“破世界纪录主义”的词汇吧,而它们与“锦标主义”是一个性质,可见荒唐。

  当然,在非严格和非科学的语境中,“锦标”一词被误读为,为了“锦标”,不择手段地去竞争、竞赛。但这与“锦标”无关。其后,在“锦标主义”的超大框架中,“锦标”又被理解为“急功近利”,在赛事中“虚报年龄以大打小”,“服用违禁药品”、“假球黑哨”等等。而这些赛场内外的不正当行径,不要一股脑推倒“锦标”身上,让这个有着光芒的词汇背上不白之冤。

  在中国体育发展史上的一些特殊时段,我们曾经强调体育的政治、外交、意识形态的作用。当这些与“锦标”发生冲突时,“锦标”自然退而求其次。那时候如果执意“锦标”,就不是认识问题了。这是过来人都知道的。但今天,体育,竞技体育在中国越来越恢复到了它的本质。上至奥运会,下至基层的运动会,夺取“锦标”,为国争光,为单位争光,为父母亲朋好友争光,光明正大,欢声四起,就算是“锦标主义”了,又能怎么着?

  宣示“锦标”,为最终博取“锦标”而不懈地努力、奋斗,其意义远超出体育竞技的范畴。(何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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