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中超俱乐部应谨慎烧钱

2013年01月20日01:40  重庆晨报 微博

  昨天凌晨,微博上一家网络体育平台的官方微博,突然发布贝克汉姆与山东鲁能[微博]草签合同的“独家消息”。言之凿凿地表示“虽然此前鲁能联系贝克汉姆未能成功,但目前事情已经有了转机,在某国际知名经纪公司的牵线搭桥下,小贝已与山东鲁能完成了合同草签,小贝即将身披橙色战袍征战中超[微博]。”

  此事迅速成为该时段微博热点话题,短时间内就转发过万和数千条评论。而国内一家重视体育报道的著名都市报,甚至打算立刻调整当日见报版面,紧急制作数个版的贝克汉姆加盟中超特刊。体育媒体界人士更是奔走相告,在积极求证新闻真伪的同时,也为中超可能迎来小贝这一历史性时刻而热血沸腾。

  但很快,山东鲁能队领队刘敬伟在接受山东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件根本不存在的事情。而鲁能俱乐部官方微博也迅速辟谣,表示鲁能方面既没有与贝克汉姆有过任何接触,也压根没草签合约一事。相关人士分析,此事可能只是该网络体育平台的一次炒作,藉此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关注。

  中超“玩”不起小贝

  对于职业生涯处于半结束状态的贝克汉姆来说,在没有为国家队效力的欲望后,加盟中超踢球并非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作为世界足坛眼下为数不多的“潜力股”,中超也正在用更多更大的手笔证明,这里将是很多告别巅峰的巨星职业生涯最后捞一笔的好地方。

  卡塔尔联赛曾传出有意招纳小贝,给出的年薪高达1000万英镑。以贝克汉姆在中国的号召力,这笔钱中超绝对不止一家俱乐部给得起。但问题是,小贝肯定只有留在美国或欧洲这样的“资本主义主流世界”,才能保证更大限度延续自己的市场号召力。当初愿意到水平比中超好不了多少的美国大联盟踢球,除了可以满足老婆的时尚生活,大联盟以及洛杉矶银河可以为他提供一份5年2.5亿美元的超级商业合同才是关键。而一旦脱离欧美战场,小贝恐怕会失去很大一部分商业进账。

  此外,一直惟老婆马首是瞻的小贝,断然不可能让自己一家人到中国生活,即便是上海这样的中国首屈一指的时尚都会,恐怕在辣妹眼中看来,都嫌水准不够,这还真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而且以鲁能这家俱乐部作为话题,似乎也让人很难理解。虽然鲁能历年投资都不少,但大多走实用型路线,38岁的老偶像贝克汉姆,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他们的“菜”———也许上海申花[微博]更愿意打这样的偶像牌,但现在的朱老板恐怕没心情玩这样的轰动效应了。

  中国体育需要理性烧钱

  在过去三年时间里,中国职业体育舞台不乏大手笔,折腾出的动静也不算小。

  从恒大[微博]引进孔卡[微博]和巴里奥斯,申花更是“半买半骗”请来阿内尔卡和德罗巴[微博],撇开联赛实际水平提升不言,中超的热度毫无争议的成为亚洲足球圈内的头牌。

  CBA[微博]联赛方面也不遑多让,从马布里[微博]到阿里纳斯[微博]到麦蒂[微博],曾经的NBA[微博]一线明星开始在我们的国内赛场触手可及,也让CBA最近两个赛季的市场号召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论精神层面,大牌球星的加盟肯定会促进联赛水平,增加观赏性;论物质层面,职业体育这块大蛋糕在明星效应下越做越大,关注度甚至呈几何级增长,此所谓双赢。

  毫无疑问,如果贝克汉姆真的加盟中超,确实是绝等好事。但不管贝帅有多少中国粉丝,一个残酷的现实就是:38岁的贝克汉姆只会成为中超的一个昂贵的花瓶。从另一个角度看,假如中超借鉴美国职业大联盟或者卡塔尔联赛的方式,以联盟的名义掏出一笔不菲的代言费,作为贝克汉姆加盟宣传中超的酬劳,追求更大的轰动效应和联赛商业推广含金量,倒也不是完全不可。但是,在中超现有的体制下,这样前所未有错综复杂的举措,绝对不可能实施。

  相比之下,曾经让中国球迷兴奋过的卡卡、兰帕德加盟中超的传闻,反而是中超更需要的“实用+轰动效应”的烧钱方式。可惜,兰帕德放不下身段,卡卡更想呆在主流足球世界里,憧憬参加2014年世界杯。按照最新的消息看,卡卡可能以1500万左右的转会费重回米兰,年薪也降到500万欧元左右。即便是年薪翻番,中超也不止一家俱乐部能承受,但至少现在,中超还不具备对卡卡这种分量的球星有足够的吸引力。

  不管是中超还是CBA,明星效应永远是最立竿见影的聚光方式。但中国职业体育必须时刻保持理性,一旦沦为欧美体育圈眼中“人傻钱多”的弱智市场,将事倍功半。国际化的理念+专业的运营团队+大胆创意+精打细算,才能产出高质量的职业联赛和体育市场。

  当然,不容忽略的还包括不断苦练内功,打造高质量的联赛。一旦中超联赛的技术含量被世界认可,自然可以享受到公平的“国际通行市场价格”,而不至于在每一桩转会买卖中,不得不多花钱弥补品牌价值的缺陷。

  还是那句老话,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市场深藏的资金能量绝对能支撑职业体育市场的各种烧钱———但烧出技术含量,是我们对自己更高的要求,也是提升整体品质必须的要求。

  重庆晨报记者 刘苏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