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望实现人群全覆盖

2013年08月07日20:28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8月7日体育专电(郑直袁梦佳)国家体育总局8月7日向社会各界简要介绍《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修订工作的阶段进展情况。以提高社会的关注度,推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在2011年启动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锻炼标准》)的修订工作,成立了由北京体育大学专家为主的《锻炼标准》修订工作小组,通过深入研讨论证,研究制定了《修订〈锻炼标准〉实施方案》,确定了修订工作原则,在参考《普通人群锻炼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

  有着40多年教学经验的北京体育大学原副校长,参与制定《锻炼标准》的邢文华介绍了新修订的《锻炼标准》主要具有以下七个特点:一是实现了6—69岁人群的全覆盖,包括儿童、少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五个组别,适用面更加全面、适用人群更加广泛;二是项目设置上删繁就简,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五类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并设有选测项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测验成本;三是既延续了原《普通人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验项目,又借鉴和融合了国内外的身体素质测验项目,增强了可比性和延续性;四是充分考虑各组别的年龄特点,在尽量保持测验项目一致性的同时,在项目设置的难易度、评分评级标准等方面,尽量符合不同年龄人群的生长发育规律和特点;五是测验项目本身也可作为锻炼项目,既能评价体育锻炼效果,也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树立通过努力锻炼获得较好测验成绩的理念;六是开发了专门的评价软件系统,实现了数据录入、处理、评价的一体化和数字化;七是《锻炼标准》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施行特定人群的体育锻炼标准。

  此次修订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出席会议的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刘国永说:“开展《锻炼标准》工作,首先是新时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切实履行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构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完善运动效果评价体系,建立增强群众体育意识的长效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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