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5月9日,中国足协正式公布对山东鲁能球员吕征的处罚决定。足协认定吕征在比赛中和阿尔滨助理教练相互指责,引起场上的短时混乱,造成不良的影响。处罚吕征禁止参加预备队比赛两场,罚款10000元。阿尔滨助理教练贾文鹏同样被禁赛两场罚款10000元。对于目前还没在一线队出场的吕征来说,预备队是他寻找状态的好机会,可如今停赛两场也将影响他的发挥。
以下是足协的处罚内容:
足纪字[2014]030号
关于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运动员吕征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2014年5月4日,中超俱乐部预备队联赛第78场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与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山东省济南市鲁能基地体育场进行。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当比赛进行到65分钟时,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贾文鹏进入比赛场地,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24号运动员吕征相互指责,引起比赛场上短时混乱,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禁止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24号运动员吕征参加2014中超俱乐部预备队联赛比赛2场;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2014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足纪字[2014]031号
关于对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官员贾文鹏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2014年5月4日,2014中超俱乐部预备队联赛第78场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与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山东省济南市鲁能基地体育场进行。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当比赛进行到65分钟时,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贾文鹏进入比赛场地,与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队24号运动员吕征相互指责,引起比赛场上短时混乱,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55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停止大连阿尔滨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贾文鹏进入2014中超俱乐部预备队联赛的替补席2场;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2014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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