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05)5号
关于对重庆赛区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足球俱乐部:
中国足协超级联赛第八轮第56场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与湖北武汉职业足球俱乐部武汉天龙黄鹤楼队的比赛于2005年5月8日在重庆市洋河体育场进行,由于重庆赛区对安保工作重视不够,安检不严格,致使个别球迷携带违禁物品进入看台,出现球迷混乱局面,违反了《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规定给予重庆赛区如下处罚:
一、对重庆赛区提出警告;
二、对重庆赛区处以20000元罚款。
重庆赛区要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并针对此事件写出整改报告,制定有效安保措施,于5月16日前上报中国足协。
各赛区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2005年足球比赛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加大赛场秩序管理力度,保证足球赛场安全、稳定、有序。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