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已过张海逮捕证还没影 佛山警方涉嫌超期拘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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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11:22 体坛周报 | ||||||||||||
记者王军报道 由于佛山警方没有能够在4月30日最后期限前给予张海是释放还是批捕的通知,张海的代理律师张民5月1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到此时此刻,37天刑事拘留的羁押和报请逮捕期限外加24小时的送达时间已过,佛山警方已经涉嫌超期拘押,他们将通过有关渠道依法维权。 4月30日是张海被刑事拘留的第37天,按照法律程序,30天的拘押期和7天的批捕期
尽管30日没能从警方获得明确答复,但张民依然在佛山耐心等待。张民表示从法律程序来讲,批捕还有一天的送达时间,如果在5月1日下午5点30分之前,依然没有明确答复的话,那么佛山警方继续拘押张海,从法律程序上就属违权。5月1日晚上,记者再次联系上张民,他表示依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张民在接受采访时发表两点声明:截止到1日晚上没有接到佛山方面的任何通知;佛山警方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超期羁押,将在法律框架之内依法维权,向佛山市公安局和广东省公安厅进行申诉。记者询问,“五一”大假是否会成为超期的理由?张民表示,假期不可以成为超期的理由,这是一个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