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工作报告规划未来 设立中超公司是当务之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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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1:40 华奥星空 | ||||||||||||
华奥星空讯 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月25日上午8点半在河北香河国家足球训练基地前楼二楼电影厅举行。新上任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谢亚龙出席会议。杨一民代表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做工作报告,坦言去年中超受到强烈冲击,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中超联赛的声誉和形象都蒙受重大损失,今年将采取一切措施。 杨一民在报告中回顾了2004年的工作,坦言首届中超联赛遭受到强烈的冲击。全部
报告认为,总结原因和教训,主要有如下方面: 其一,原计划的中超体制框架、组织和办公机构、民主决策和管理机制,因诸多原因未能全面落实,难以更好地适应中超足球职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的需要,这也是一些俱乐部意见最大的方面之一。 其二,社会大环境中存在的不良风气侵蚀俱乐部、球队、球员,使足球界本来就存在的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因素沉渣泛起,治理不力。 对即将开始的2005年中超联赛,报告中认为应该采取六大措施,以促进中超联赛的发展: (一)从严治理中超联赛环境。2004年中超联赛后期环境,使中超联赛形象、市场、秩序、水平包括国际声誉受到严重伤害。本年度,从严治理联赛环境将是中超委员会的第一要务。当前,我国政府正严厉打击赌博活动,中国足协也正在积极筹组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这为我们治理中超联赛环境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二)深化中超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中超管理体制是我国职业足球向法制化、市场化、民主化、科学化前进和发展的必要基础。什么样的中超管理体制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符合国际职业足球发展规律的需要,更有利于持续提高我国职业联赛和国家足球运动水平,更能满足发展我国足球产业、开拓我国足球广阔市场的需要,去年曾有不同观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在今后再作进一步广泛探讨。当前我们要做的是:1、完善中超委员会建设。2、完善俱乐部建设。3、设立中超公司。 (三)提高中超联赛水平。我国足球改革的基本任务,就是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足球运动的需求和期望。我们说“联赛为本”,也就是说,中超联赛承担着提高我国足球运动整体水平的重要责任。 (四)培育发展中超市场。职业足球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产物,规范而发达的足球市场是职业足球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本来就处在发展初期的中超市场已受到严重的损害,恢复、培育和发展中超市场是我们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五)改善俱乐部财务状况。与其他企业一样,足球俱乐部里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总额理应是自身价值的全部和其创造的增值的一部分,增值的另一部分应用于俱乐部的再发展。目前,一些中超俱乐部财务状况不断恶化,主要原因大致有两条。一是,一些俱乐部股东无偿占有俱乐部及球队冠名等高价值无形资产,使俱乐部不能获得合理的收入;二是,运动员、教练员工资奖金过高,严重违背价值规律。 (六)处理好中超联赛与2008年奥运会的关系。在2008年我们国家举办的奥运会足球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是政府对我们的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望。全面支持备战08年奥运会任务,是我们所有中超俱乐部别无选择的义务和责任。 报告中,对即将设立的中超公司进行了如下描述。 中超公司的职能主要是在中超委员会协议授权的范围内开发运作中超资源,不断拓展中超市场,创造中超财富,保障中国足协、中超联赛、中超俱乐部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 中超公司运作的是无形资产,而非有形商品的生产企业,无需过多的注册资本,以数百万元为宜。拟设计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中国足协出资20%为100万元,中超俱乐部出资64%为320万元,各家俱乐部均股均权。考虑到中超公司未来发展的空间,预留16%的比例作为公司战略投资人的股权。以16家俱乐部计,每家出资4%为20万元,未来两家俱乐部的出资和预留16%的出资暂由中国足协代持。 公司按照协议向中超委员会支付商务收入款项,并获取代理费。中超委员会获得的商务收入,在税后按照中国足协的授权约定向中国足协提交分成、留取联赛成本(包括联赛开支、中超委员会费用、赛区分成),然后按照中超委员会通过的分配方案向各参赛俱乐部分配。公司代理费用于公司运作成本、人员费用等,其所余款项为公司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在交纳企业利润所得税及扣除公积金、公益金后的净利润,可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分配。 公司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工作部门,聘用工作人员,制定规章制度,依法依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因公司继承福特宝公司签署的原有商务协议,需边过渡边筹建。为保障顺利过渡,先由福特宝公司划出原中超商务工作班底人员进行过渡,中超公司成立后,可转入公司,也可从中选聘部分人员。 中超公司必须抓紧筹备,争取尽早设立。其设立时间应不迟于2005年6月30日,以便获得2006年后中超联赛商务运作及市场发展的主动权。 中超公司设立初期,应机构精简,聘用适量的人员,逐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