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审计署20日发布了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等11户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公报。这次审计发现,华润集团会计核算、重大经济决策和内部管理等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有的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纪。
审计署此次重点审计了华润集团总部及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等18个企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华润集团所属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通过虚列原材料费用等套取资金85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给职工等。
2012年,所属华润电力4个电站机组未按规定报经核准即开工建设,涉及装机容量10.11万千瓦;1个电站机组未按规定报经核准即投入运行,涉及发电量7.55亿千瓦时、售电收入2.83亿元。
2012年,所属华润电力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等方式确定工程承包方、物资及服务商,涉及586个项目、金额117.15亿元。
在内部管理方面,华润集团制定的下属企业公务用车标准比国资委制定的企业领导人员用车标准高。2012年70家下属企业超国资委标准购买汽车(5座及以下)90辆,平均单价约52万元,最高单价超过200万元。2012年,华润集团及部分所属单位公款列支高尔夫[微博]球消费支出211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华润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的有关人员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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