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张阴朋)王某家的宅院坐落在顺义区北石槽某村,与附近某高尔夫[微博]俱乐部的练习场相隔一条马路,有200米的间距,并且恰好是球场落脚点方向。因常有高尔夫球飞入院内,王某将某高尔夫俱乐部诉至法院,要求其采取防护并赔偿损失。
王某诉称,2008年6月开始,高尔夫球场内击出的高尔夫球经常落入原告家中,砸坏其屋瓦等。
一次,王某家正吃中午饭,一个高尔夫球擦着母亲的头皮飞落到饭桌上。2009年底,原告将该俱乐部起诉至顺义法院,双方私下和解,对方承诺做好防护措施。
可在这之后,高尔夫球仍不断落入王某家院内。王某只得再次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该俱乐部对其砸坏的原告家房顶进行维修,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今后不再有球落入原告家及其附近居住区,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万元。
被告某高尔夫俱乐部称:双方于2009年私下和解后,已为王某家附近安装了防护措施,此后原告再也未就高尔夫球落入其院内的事与俱乐部沟通,故该俱乐部不认可王某所说事实,不同意王某的诉求。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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