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谱无版权成行内潜规则 界限模糊棋手维权难

2016年06月01日11:18    新浪体育 微博 收藏本文
常昊九段常昊九段

  近日,棋谱版权问题再次引发围棋界热议,有人认为未经棋手同意就出版棋谱侵犯了棋手的权益,但有权威人士表示,棋谱无版权早已是行内共识。

  前段时间围棋界不太平静:常昊在微博上表达了对出版社擅自将自己的棋谱出书的不满; 李世石由于不满棋谱知识产权为韩国棋士会独占的政策,愤而退会,在韩国棋坛掀起轩然大波。国内一些律师、棋迷也纷纷就棋手是否对棋谱拥有著作权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昨天此事有了新进展,有网友称,中国棋院把各种赛事和棋谱的版权卖给或者授权给了联众的子公司中棋惟业,“联众已将这些版权内容卖了1000万元!”对于这一说法,目前中国棋院方面暂时未做出回应。

  2015年9月,隶属于联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天津中棋惟业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我公司对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以下简称智运会)的棋谱、牌谱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未经我公司许可,以任何形式抄袭、转播、复制、发行本届智运会棋谱、牌谱,均属侵犯我公司知识产权,对上述侵权行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侵权法律责任。若有资源需求,可与我公司联系。”2015年11月9日,联众发布公告称,公司与PPTV签署合作协议,在游戏、直播、竞技等相关领域引发关注,PPTV斥资千万买下联众拥有媒体版权的相关赛事视频的独播、转播权。联众拥有中国棋院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五子棋、国际跳棋、世界麻将运动会以及联众自有的大型赛事和节目的媒体版权资源。上面那位网友认为:“所以棋谱版权的事儿还有什么好争论的,你们当上市公司是傻的么,买个法律上没有版权的东西?”话虽如此,但仔细分析后不难发现,很难直接从“PPTV斥资千万买下联众相关赛事视频的独播、转播权”而得出“中国棋院将棋谱版权卖了1000万元”这个结论。一般来说,比赛视频直播和电视直播一样,都需要向主办方或版权方付费的,这和棋谱的版权是两码事。

  焦点说法 棋谱到底是不是作品

  棋谱到底是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保护?对于这个问题,此前业内掀起了一场大讨论,许多专家认为,棋谱并不是作品,难以受到相关法律保护。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认为,棋谱通常是对一场棋类比赛记录整理的结果,以围棋棋谱为例,比较简单的棋谱是在正方形画有361个交叉点的棋盘上标注黑白棋子落子顺序的数字。仅就这种棋谱来说,它无法成为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围棋棋谱原样记录了棋盘上比赛的进程,基本是唯一可表达的方式,不具有独创性。当然,如果有人在制作棋谱时增加了新的内容,比如分析评论,或者通过开发软件将棋谱进行分解等处理,那么增加的这些内容可以成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索来军表示,棋类比赛是智力的对决,虽然是一项比较特殊的运动,但仍只是一项竞技活动,而不是文学艺术创作活动,也不直接产生文学艺术作品。对弈双方通过比赛决出胜负,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创作棋谱。“一场篮球比赛结束后会有详细的技术统计,包括每个球员的出场时间、得分、投篮及罚球命中率、篮板球等。如果这张技术统计表是作品有著作权的话,你能说球员是技术统计表的作者吗?”索来军举例说。当然,有些体育比赛,例如体育舞蹈、冰上舞蹈、艺术体操等项目,不能完全排除某些优美动作成为舞蹈作品的可能,但就整体而言,体育是在文学艺术范畴之外的。《著作权法》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保护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成果。即使有些体育比赛确实精彩纷呈、充满戏剧性,给人们带来美的享受,但文体这两个领域的基本界线应该是明确的。

  索来军表示,尽管棋谱不是作品,但棋类比赛直播却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他人转播或发行自己播放的棋类比赛。中国棋院等单位作为赛事的组织者,也有权授权广播电台、电视台来直播比赛。像PPTV这类视频直播网站斥资千万购买的,应该就是这类赛事的直播权。

  杜维新:棋谱无版权是行内共识

  未经棋手同意,将棋谱出版的行为构成侵权吗?对于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成都时代出版社(原蜀蓉棋艺出版社)老编辑杜维新,他表示:“棋谱并无版权,这是行内的共识。出版棋谱跟棋手打声招呼,这是表示尊重。”

  棋谱是否有版权的问题一度引发热议。杜维新此前表示,自己作为责任编辑出版《常昊对局集》、《古力对局集》时都向常昊和古力口头说明过的。原蜀蓉棋艺出版社出版的《世界超级棋手称霸丛书》,包括吴清源、聂卫平、陈祖德、王汝南、华以刚、马晓春、钱宇平、刘小光、程晓流等知名棋手,“哪一个没打过招呼?”他对记者表示,“就拿棋谱来说吧,两个人下的,有些还是联棋,三四个人下的,有版权的话,该怎么算?纠结这个完全不利于围棋发展嘛。”

  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认为,棋谱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出版社未经棋手同意是可以出版棋谱的。至于国外的情况,熊琦表示,从他了解的欧美著作权法来看,也尚无将棋谱视为作品的先例。

  事件回放 一场由棋迷买书引发的争论

  不久前,棋谱是否有版权突然成为热议的话题,起因是一位棋迷在网上买了一本名为《碎石——谢赫选集》的书。有意思的是,谢赫不知道这本书是怎么回事,棋迷于是找到该书的推广者询问,得知这套图书是“交流资料”,并非正式出版物,只是帮朋友宣传而已。有棋迷认为,此书未经棋手同意就出版侵犯了棋手的权利,还将此事发到了网上。第二天,棋手常昊在微博中转发了此事,并表示:“这个出版社把知名棋手的书出了个遍,从来没有打过招呼,无意中才知道自己还有这本书。”随后 李喆也转发微博并表示:“棋谱的版权归属目前尚不明晰,棋界应寻求知识产权法方面的专家帮助界定……明星棋手的权益都未得到保护,普通棋手更是如此。”

  之后,销售该图书的网店“蜀蓉棋牌书社”(并非业内著名的原蜀蓉棋艺出版社)发表声明称:“棋谱是否具有著作权在棋界具有争议,不过在未形成法律法规之前,以侵权的名义对当事者展开声讨甚至定罪都是不理智的行为。”该网店同时还表示,这位棋迷购买的《碎石——谢赫选集》在商品详情中已明确写明“封嵩工作室出品,交流资料”,该店只是网络零售商,不存在图书出版行为,60元的价格也只是印刷的工本费。

  (文章来源:成都日报 赵婷)

文章关键词:棋谱围棋常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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