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针对深足欠薪案做出最终裁决: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必须在16日之前向8名申请人支付全部欠薪。这份判决书以及此前张迅伟成功获得自由身的案例,让球员成为了最后的胜诉方。尽管中国足协在审理此案时遇到“阴阳合同”这一争议焦点,但是最终的裁决结果表明,中国足协在用行动来惩治俱乐部欠薪行为以及“阴阳合同”,并希望通过此案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
新浪体育讯 在红钻欠薪事件里,曾有深圳球员向媒体透露,球员和俱乐部签的是“阴阳合同”,即一份在足协备案的《工作合同》和一份没有备案的《补充协议书》。据悉,俱乐部将球员的收入分为几部分,其中的基本工资写在了备案的“阳合同”里,占据收入比例较大的训练津贴和比赛奖金以及房补写在了“阴合同”里。根据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一个赛季内被累计拖欠工资或奖金三个月的球员,将可以获得自由身。为了防止球员获得自由身,俱乐部每到“大限”来临之际,总会想办法紧急拨出一笔款发给球员们,以此保证“阳合同”里基本工资被拖欠的时间永远小于三个月。久而久之,球员们只能靠基本工资维持日常生活,被拖欠的奖金和津贴越积越多。
除了深圳俱乐部之外,“阴阳合同”这颗毒瘤同样存在于其它的俱乐部里,刘健转会案的根源在于阴阳合同,再早以前,郜林[微博]、孙吉、孙祥[微博]、杜威[微博]等球员都曾经因为“阴阳合同”而与俱乐部对簿公堂。这一次,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深圳红钻欠薪案时,“阴阳合同”的效力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成为了此案的争议焦点。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认为,深圳俱乐部与球员之间签定的《工作合同》和《补充协议书》是在双方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的,且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对其真实性也没有异议,故合法有效。对于两份合同的效力,仲裁委认为,《补充协议书》是对《工作合同》有关内容的补充,故仲裁庭对两份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予以确认。中国足协在受理此案时,红钻俱乐部拖欠球员基本工资一个月,拖欠训练津贴七个月、拖欠奖金近两年,俱乐部代理人在辩论中认为这不是欠薪三个月,不足以受到处罚,但是,仲裁庭并没有采纳此观点,而是认定补充协议里的津贴和奖金的累积拖欠时间同样被计入处罚依据里。据此,深圳红钻守门员张迅伟成功获得自由身,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裁决深圳红钻俱乐部必须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即10月16日之前)向8名申请仲裁的球员支付全部欠薪。
在审理红钻欠薪案过程中,中国足协没有像以往那样“和稀泥”,没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敷衍了事,而是展现了高效率,其裁决速度之快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而裁决结果足以表明中国足协惩治俱乐部欠薪行为以及“阴阳合同”的决心。这一回,一直处于劳资关系弱势一方的球员终于成为了胜诉方,有了这个成功的案例之后,深圳球员的合理讨薪方式无疑将成为未来国内球员的维权“模板”。本周二下午,打赢了官司的深圳红钻8名球员拿到了俱乐部支付的一部分欠薪,按照裁决书的最后通牒日期,深圳红钻俱乐部必须在16日之前向申请人支付剩余的欠薪,否则,一旦此案被提交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那么深圳俱乐部恐将难逃严惩。在未来不到24小时的时间里,这部欠薪“苦情剧”将以怎样的结局收场?让我们拭目以待。(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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