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智诚足球俱乐部队官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3年9月14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二十四轮第192场贵州智诚足球俱乐部队与湖北华凯尔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体育场进行。
根据裁判员、比赛监督的报告、比赛录像及当事人陈述等,比赛进行到第40分钟时,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贵州智诚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刘木成、翻译高增杰冲入场内指责、辱骂裁判员,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贵州智诚足球俱乐部队助理教练刘木成进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比赛的替补席四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二、禁止贵州智诚足球俱乐部队翻译高增杰进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比赛的替补席四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