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国家女篮集训选拔的通知

2013年03月07日11:01  新浪体育 微博

 

  新浪体育讯 篮球字〔2013〕83号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训竞处(球类管理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有关篮球俱乐部:

  为备战2013年10月27日-11月3日在泰国举行的第25届亚洲女篮锦标赛和2016年里约奥运会。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3月17日至2013年11月3日期间组织国家女篮进行集训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2013年3月17日至2013年7月31日结束;8月1日至9月14日队员归队备战全运会。

  第二阶段: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11月3日结束。

  二、集训人员名单

  主教练:汤姆•马赫(澳大利亚)

  领队:匡鲁彬(篮球中心)

  教练员:许利民(北京)、郑薇(广东)、米歇尔(澳大利亚)、王桂芝(兼,国奥女篮主教练)

  体能教练:屈维斯.J。科尔曼(美国)

  科研:洪平(总局体科所)

  队医:刘长江(总局体育医院)

  翻译:谢海田(北京)

  运动员:马增玉、张伟(辽宁),沈怡(浙江),卞兰、李珊珊、许诺(江苏),丁园、魏伟、邱思玥(广东),高颂、纪妍妍、刘佳岑(黑龙江),姬晓(山东),马雪雅(河北),陈楠、张丽婷、孙梦然(八一),苗立杰、赵爽、李梦(沈部)

  三、 集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参加集训的教练组成员请于2013年3月16日到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训练局北公寓报到。

  (二)参加集训运动员请于2013年3月17日18:00以前,到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训练局北公寓报到。

  (三)苗立杰、卞兰因伤病暂不报到,分别在原单位治疗、恢复、训练,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经费及其他

  (一)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第四项(七)特殊规定,无故不参加本次集训的运动员,将取消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资格。

  (二)参加集训运动员往返差旅费和医疗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其余费用由篮球中心负担。

  (三)教练组成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篮球中心负担。

  (四)集训人员自带部分生活用品和训练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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