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商业收入分成有章可循 球员拍广告收入拿一半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2:57 东方体育日报 | ||||||||||||
今后中国的排球运动员以个人身份做广告,将可以得到广告收入的一半。 随着排球运动员商业价值的提高,排球选手做广告的机会也越来越多。排球管理中心拟从今年开始,规范运动员商业收入的分成办法,并将提议交给全国排球工作会议讨论。 排球管理中心主任徐利在会议上说,今后排球运动员的国际转会费的50%归其所在
国家队队员以个人的名义所做的广告,其收入的20%归这名球员所属的地方队,30%归中国排协和国家队,队员自己得50%。 据悉,目前中国女排拍摄一个广告的门槛价格已经提高到100万元以上,但是要求拍摄广告的商家依然很多。由于此类事情以往在排球界发生得比较少,广告收入如何分成,一直都没有固定的章程可循。 作者 :新华社记者 曲北林(来源:东方体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