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恒大按合同击败巴里奥斯

2013年08月21日10:07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 黎晓斌

  “巴里奥斯事件”告一段落,在上周末的俄超联赛中,巴里奥斯第73分钟代表莫斯科斯巴达队替补上场,表明已经完成了所有国际转会手续。恒大[微博]方面发表通告,称已经收到了斯巴达俱乐部700万欧元的转会费,并已经从国际足联正式撤诉。

  一年前,恒大从多特蒙德签下巴里奥斯的转会费据称是850万欧元,一年折旧150万欧元,也就是1400多万元人民币,换来了16次出场和5个进球,应该说代价比较昂贵。但是,恒大再次站在了“胜利者”的高度上,因为这是中国俱乐部第一次打赢关于高价外援的诉讼;第一次能提交完整的诉讼材料、走正规的国际合法程序,完成一次没有争议的外援争端。当然,这种国际转会诉讼不可能有一方完全压倒性取胜,但是对比起上海申花[微博]在德罗巴[微博]和阿内尔卡两件争端上的猥琐表现,恒大毫无疑问成为了中超俱乐部的标杆。

  巴里奥斯与恒大还有两年合同,却在中超间歇期后不辞而别,并高调宣称恒大在转会和支付薪水的各个环节有不合法行为。从一开始,恒大就搬出了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对打赢这场官司充满自信。先是给有意巴里奥斯的欧美几个俱乐部发出措辞严厉的中英文律师函,然后向国际足联递交了一份100多页的诉讼状,将双方的原始合同、支付方式协议、给巴里奥斯薪水的每笔银行账单都清楚列明。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委员会7月26日正式回函给恒大并告知巴里奥斯,要求巴里奥斯必须在期限内对诉讼予以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诉讼期间不受理他的临时转会申请。其实到了这一步,巴里奥斯已经没有办法。前有合同,后有履行合同的证据,纵有万般委屈,这官司到哪都胜负立判了。

  “按合同办事”,这本来是十岁孩童都明白的道理,本来就是商业来往的唯一准则。中国足[微博]球却偏偏不认这个道理。要么是合同签订不合理、根本不符合国际准则、根本没有国际认可;要么是自作聪明或者装疯卖傻,不履行合同内容。换个账户、拖上几天,最后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远的不说,卡马乔这事,再明白不过了。所以每一次与外援、外教起争端,吃亏的都是咱们。怎么办?傻子都明白,问题是能不能让专业的人拟合同?能不能切实按合同办事?

  还是那句话,恒大走到今天,绝不是“有钱”这么简单。一是花自己的钱,二是用最应该用的人。恒大已经证明了无数个“中超也能XXX”,别的不说,大家照搬恒大的做法,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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