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申鑫与于涛是依法私奔

2012年12月23日05:51  汉网-武汉晚报 微博

  没钱,过什么世界末日?待了10年的申花[微博]队长于涛[微博],日前“叛逃”到申鑫,令老板朱骏[微博]大为光火。朱骏倒不是不舍得人才,而是叛徒拍拍屁股走人,居然没给他留下一毛钱转会费。

  在足协的备案里,于涛的合同已经到期,的确是个自由身。但据称,他与前东家私底下,还有份“优先续约权”的协议。朱骏表示,除非申鑫补贴个百八千万的,否则法庭上见。

  所谓“优先续约权”,在NBA[微博]比较常见。可有个前提,这必须是公之于众的,并被联盟所认可。并非两个人撕张作业本,上面随便写点什么都被法律认可,“于涛从此嫁到申花当童养媳,100年不变”,那管用么?

  所以申鑫回答得也干脆:法院是你家开的?你丫穷疯了吧。我觉得,申鑫是个明白人——他与于涛纯属自由恋爱,依法私奔。

  别说申花了,就连堂堂中国足协,当初因霸王条款,也没少被打脸过。足协曾出台政策,球员合同到期后,未经当地足管中心批准,两年半内不得转会。结果球员纷纷“偷渡”到海外打工,中国足协拧不过国际足联的大腿,除了干瞪眼只能干瞪眼,最后一声长叹,废了土规矩。

  这些个常识,朱骏不可能不懂。但有钱不赚,那是王八蛋。习惯石头缝里榨油的朱大老板,连阿内尔卡的工资都能拖欠,恨不得拿自家的九城游戏币结账,要他平白无故放过于涛,简直是侮辱他做生意的智商。

  于涛私奔,越发让北京国安[微博]的徐亮[微博]形象高大起来,这位兄弟先续约一年再谈转会,果然有情又仗义。只是“仗义徐”,居然投奔了申花,让人忍不住为其捏一把汗。我仿佛看见,一个纯洁的小姑娘,正跟一个拿着棒棒糖的怪蜀黍,越走越远。

  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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