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 评
昨天,一则名为《宁泽涛恐被取消奥运资格 因私接广告顶撞领导》的文章在微博上疯传,并引起广泛争议。
首先是这则爆料真假的问题。该爆料来源是一个刚刚注册的新号,没有任何认证,并且随后删掉了该文章。而文章内有关宁泽涛私接广告后,“在众目睽睽下顶撞领导,据说罢训长达20多天”的说法,也实在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不仅是因为对宁泽涛本身的信任,还有昨天某网站直播了宁泽涛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游泳馆训练以及拍奥运宣传照的事实。据悉,中国游泳队奥运名单7月中旬才会公布,因此宁泽涛是否有资格参加奥运会,那时候自然会见分晓。
在备战奥运的关键时期,这样的一则爆料,实在是有些用心险恶。不过,明星运动员代言广告的纷争,经常发生,这也是为何类似的谣言总有市场的原因。现在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的跳水运动员田亮,当年就是因为私自签约私接广告等行为,与中国跳水队产生矛盾,最后宣布退役的。远的不说,比宁泽涛成名早一些的孙杨,也曾经闹出过私接广告以及“被代言”的风波。
对于体制内的运动员接广告,国家体育总局有规定“商业开发活动要保障国家队训练竞赛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依法保障运动员的权益。”但在当下明星运动员商业价值巨大的情况下,利益分配的矛盾还是普遍存在的。简单粗暴地要求牺牲个人、服从集体,往往会将矛盾扩大化,而对个别人特殊对待,也会引发其他人的不满。显然,与其每一次都把矛盾闹到公开层面,不如制定更合理的制度,并且一视同仁地执行。这样就算真的出现如爆料中的情况,也有清楚详细的规则去评判,而不是虚虚实实遮遮掩掩。毕竟无论是运动队还是运动员,不能因为场外的利益纠纷,影响到场上的表现,也不能被别有用心的人用作挑拨和造谣的机会。 徐宛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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