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在游泳中心于11月17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就于芬举报并对跳水队的奖金发放提出质疑时,于芬和她的律师正在体育总局监察局讨要说法。
于芬的律师在晚上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体育总局监察局的不作为表示了不满。
他们首先描述了事情的经过。于芬的律师王兆峰说,“针对今天游泳中心的说明我们认为这样的答复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从内容上也是不严肃的,更是不尊重举报人的。在于芬的材料中涉及到了周继红,她是游泳中心的跳水队主要负责人,也是主要经手人,势必要涉及到对游泳中心财务情况的调查。我们是向监察局进行的举报,但是直到今天为止,监察局也没有给予我们任何书面答复。我们今天去要求监察局给予我们一个回答,结果他们说在4月14日的电话中已经给予了我们正式答复。根据举报方面的有关法律,在举报人举报后,应该在60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而监察局所谓的电话答复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游泳中心的说明和监察局的所谓电话正式回复,于芬的律师团表示不能接受,于芬的律师韩梅说:“我们会继续要求监察局按照法律程序给予我们一份正式的书面答复,如果我们对这个答复不满,将会向上一级提起告诉,裁决还不满,我们还可以向更高级别去上诉。但是眼下,首先是监察局必须给我们明确的说法。”
于芬说:“我没有仔细看今天游泳中心的声明,到目前为止所谓的声明都是通过媒体或者网络发出来的,而没有任何是给我们的。在我看来他们的每一次声明都是有变化的,从5个人代领到今天变成4个人,原来监察局的人跟我说,根据他们的调查,我的奖金都给我了,都领了,今天又说有2万多没领,以后的变化呢?”
“在我举报后,闫立升监察局副主任说让我去谈一谈,问我是否住在北京,去了之后,他给我念了一份清单,说根据他们的调查有18笔奖金,其中有给了我的,有代领的。当时我就跟他说这个我没拿,那个我不知道,这个人我没委托他人领。但是3天后,监察局告诉我说,他们去跳水队调查,游泳中心说你们不能总听于芬一面之词,所以总局领导就商量后把这个调查交给了游泳中心自己去做。我考虑了后回复监察局说可以,但是希望他们在调查结束,给我正式说法的时候有监察局以及游泳中心的人在场,一起来当面对质进行。但是我今天去他们就说已经早就和我说了,已经电话答复我了。”
于芬的律师韩梅说:“我去了监察局三次,今天是第三次,监察局负责同志接待了我们,我们不认同他们的做法。在今天还在谈话的时候,游泳中心就发了一个答记者问。到目前为止,网络上发布的任何声明、说明,都是以游泳中心名义发的,而我们是向监察局举报,游泳中心能否代替监察局呢?”
最后有记者问,在今天的游泳中心新闻通气会上,中心的长期法律顾问邓群曾表示,帐目清楚之后,如果周继红确实存在于芬举报的一些问题,需要由监察局移送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监察局本身没有司法审判裁决权利。当监察局如果做出初步调查周继红没问题,可以向于芬通知情况。而于芬由于缺乏证据支持,甚至涉嫌侵犯名誉与诬陷。
对此,于芬和他的律师都笑着说,你们觉得他这么说有什么依据?我们是依法举报,按照法律程序在走,他们这么说有什么依据?愿意告就告吧。
(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