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乡讯 近日,金乡法院审理了一起拖欠彩票[微博]款的案件。丈夫李某因拒不偿还所购彩票款,被彩票销售点老板告上法庭,李某妻子邵某也一同被列为被告。金乡法院判决被告李某给付原告衡女士福利彩票款84734元,被告邵某不承担偿还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经常在原告衡女士的彩票站购买彩票,累计欠款达84734元。被告邵某虽系李某之妻,但邵某表示自己对于李某购买彩票的行为毫不知情,且自己并未在原告处购买过任何形式的福利彩票,因此没有偿还彩票欠款的义务。
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销售许可证、欠条能够证实其与被告李某之间的彩票买卖行为成立且有效,依法应予保护。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借债人自己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配偶偿还。本案中,被告李某购买彩票为个人喜好,并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夫妻二人在举债之前并未产生共同借债合意,李某的行为也没有为家庭生活带来任何利益。因此,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记 者 尹 彤
通讯员 申芳芳 郭韦韦 报道